台风夜树枝砸烂迈巴赫

晨曦微微光 2024-09-20 09:48:25

广东,一男子因为朋友来访,将爱车迈巴赫停在无人居住的邻居别墅门口。不料,那晚狂风四起,刮断邻居家大树将男子的车损坏,维修费高达18万!结果,男子一纸诉状将邻居和物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这18万元维修费。邻居称:没有征得自己同意,男子私自将车停在他家门口,拒赔!物业称:男子未按小区指定位置停车,不赔!但是,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林先生,我们为你的爱车迈巴赫作了初步评估,所有维修费用大概18万元,你看是不是走保险还是……”迈巴赫专卖店的4S店店员给出了结论。“什么,需要18万?”林楸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买车后第一次出事故,虽然他一直小心翼翼,但是还是出了状况。“先等等吧,不着急维修。”林楸一琢磨自己平白无故地花去18万,他咽不下这口气。原来,林楸是个成功的商人,买了别墅不说,家中豪车就是好几辆,当然最让他得意的就是那辆迈巴赫。案发的前天晚上,林楸邀请生意场上的好友王顺来家里吃饭,两人推杯换盏,喝酒聊天畅谈,酒过三巡后两人微有醉意。这时,听到外面开始刮风下雨,是台风来了,朋友王顺立即起身要告别,打算早点回家,不然到时台风更加猛烈走不了了。于是,王顺立即掏出手机,要叫一个代驾司机。“老朋友,看来是老天要留客,既然台风来了,你就别回去了,今晚就留下住一晚,楼上多的就是空房间,我让吴妈给你收拾出一间。”林楸摁住王顺的手,邀请他住下。王顺感到不能再打扰林楸了,推辞说自己家不远,也要把车开回家,说今天不尽兴下次再来畅饮叙旧,就拿出车钥匙准备出门。林楸刻意要留下朋友,一把抢过王顺手中车钥匙,将车钥匙扔给自己的儿子说道:“林浩,你去把王叔那车开到咱车位上。”原来,王顺开的也是豪车,他是担心自己的爱车而已,既然停在朋友的车位上,就不会出意外,他也就毫无顾虑了。没多久,林浩回来了,他询问父亲,他把父亲的迈巴赫移开了,停了王叔的车,迈巴赫停到哪里去?稍有醉意的林楸,听到迈巴赫被挪了,哎呀,这个让人操心的儿子,挪车也不看看,偏偏选了最贵的挪。这时林楸告诉儿子:“就这样,隔壁邻居不是一直没人住吗,就把车停在他们家的别墅门口,没人住停一晚不碍事。”解决了停车的问题,林楸和王顺就这样一醉方休,两人喝到很晚才睡觉。第二天,雨过天晴阳光明媚,林楸起来后第一时间想到了迈巴赫停在邻居家门口,他急急忙忙跑出去查看。谁知一看吓一跳,邻居家的大树被台风吹断,砸到自己迈巴赫上,车身被严重损毁。真是心疼不已欲哭无泪,无奈之际,林楸将车子开到4S店,这就发生了故事开头的一幕。好友王顺知道情况后,深感不安提出要跟林楸一起承担损失费用。林楸当然一口拒绝,面对这18万,冤有头债有主,不能自己掏,思来想去,林楸把邻居和物业告上法庭。林楸认为,车子被树木砸毁,一是由于邻居长期不在家没有修剪树枝,二是物业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也该负责任,这18万应该由他们共同承担。

第一、被告邻居家大树损毁林楸迈巴赫的责任。《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原告林楸将车停在了被告邻居家的车位被砸坏,但是只要邻居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现实中是邻居没有尽到合理的维护和管理责任,所以邻居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被告物业公司对林楸迈巴赫停在小区里被大树损毁的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第2款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本案中被告物业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本案中原告林楸故意把车停在人家门口涉嫌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未经允许将车停在别人门口,妨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属于违法行为‌。本案中,原告林楸未经邻居同意擅自将车停在邻居家门口,属于违法行为。第四、法院对本案的裁决依据理由。经过庭审,法院认为被告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对小区居民的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物业承担15%的责任,即赔偿林楸2.7万元。而被告邻居,作为树木的所有人,没有做好对自己家树木的修剪维护,所以承担5%的责任,即赔偿林楸9千元。最后,余下80%的责任,由车主林楸自己承担。

本案中,林楸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林楸不用出任何一分钱,邻居和物业真是倒了大霉,所以看来本案中让我们明白,自己家的物品要做好妥善的维护保管工作很重要,否则就是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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