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缴纳社保退休金在哪领?

橙声细语 2024-08-30 09:38:30

社保作为企业的重要人力成本支出

需要HR格外关注

员工入职多久需要缴社保?

实习生、试用期、退休返聘、外籍员工

需要缴纳社保吗?

未足额缴纳又有什么风险?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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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多久需要缴纳社保?

有什么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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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群应该缴纳社保吗?

一、实习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而言,在校学习的学生在其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如社会保险、最低工资等规定。

为保障实习生权益,国家也对实习学生的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近期多省市新增了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点击蓝字查看:多省市实习生可参加工伤保险,北京有这些注意事项

二、非全日制工作者

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特征是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费用,但是应缴纳工伤保险费。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三、试用期员工

根据: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那么如果试用期未缴社保,能补缴吗?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企业注意了!这样交社保违法!

四、退休返聘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用人单位不用为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退休人员进行招用,其受到工伤后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那么企业可以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吗?

近期,多个省市相继发布文件,将退休返聘列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意见》中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以为其使用的超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五、外籍人员

为了解决跨国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两国一般会签订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协定缔约国在对等、互惠、协作的原则下,明确了诸如缴费互免、年限互认、待遇累加等开放包容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签署双边社会保障协定重点采用互免缴费的方式。从险种看,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有的只有养老保险,不含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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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意了,这些用工形式也要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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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风险点

一、补缴及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工伤补差风险

如果由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待遇降低的,由该用人单位负责补足。

以北京政策为例: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三、员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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