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87岁老人下葬后,家属被告知老人还在医院

晨曦微微光 2024-09-23 09:47:12

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演!广西,住在养老院的八旬老太,因病送入医院抢救无效后离世。老太,被她的子女从医院拉回家,大办丧事风光厚葬。岂料,子女在将老太下葬后,医院却打电话告知老太还在住院,他们拉错了人。原来,医院弄错死者,子女认错亲妈。结果,这场乌龙令人震惊不已。

正所谓,上有老下有小,老年人无法被照顾周全是社会的现实问题。本案的故事主人公是87岁的李老太,她虽然有3个子女,但他们都因为工作较忙和抚养下一代,所以被送往养老院生活。在养老院,除了行动迟缓以外,李老太的身体基本正常,起居自如。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案发当天,李老太突发疾病,被养老院立即送入附近医院抢救治疗,李老太儿子张明及其媳妇、还有其他亲人立即赶往医院。最后,医生遗憾地告诉他们,李老太经抢救无效而不幸离世。在冰冷、空气凝固的病房里,张明等人早已悲从中来,家人们确认了老人的腕带以及和床头的铭牌,确认无疑就是李老太,儿子张明在死亡证明书上签了字,并签订了不进行尸检的承诺。随后,家人们就为老人操办一生的最后一程,就是殡葬仪式,张明一家人决定委托殡葬服务公司操办流程。就这样按照当地习俗,家人们为李老太穿上寿衣,洗浴入棺,摆设宴席,全程法事,可谓是声势浩荡,为李老太风风光光地办了一场葬礼,所有人都认为李老太圆满地走完了人生。然而,就在葬礼圆满结束后第二天,医院的一个意外来电,让李老太死而复活。谁知,医生深感愧疚地告诉张明:“张先生,真是对不起了,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您的母亲李老太还在医院住着,而你们接回去的去死老人是另一位老人,是我们的护士在忙乱中把两人的信息弄混了。”啊!还有这种事,电视剧也不敢这样演!原来,李老太因病入院的当天,养老院将李老太和另一位老人王老太一起送入医院救治,由于病人家属均未赶到,医院一时难以确认两位老人的准确身份信息,结果在忙中出错。那天晚上,是那个王老太抢救无效去世,但是把她的信息记成了张明的母亲李老太,从而引发了这一场乌龙。结果,当时还没有发现错误,一直到等到王老太的儿女急匆匆地赶到来医院时,发现躺在病床上的老人怎么不是自己的母亲王老太,而是张明的母亲李老太,这时大家才如梦方醒,然而此时王老太已经被张明一家给风光厚葬了。看到这里,实在是让人震惊不已。作为一家医疗机构,入院身份信息确认至关重要,竟然能将患者的信息弄错,而且一旦死亡,后面的信息核对、开出死亡证明应该严谨规范,谁能想到是有这样的乌龙,否则一旦拉的是活人进入火葬场,后果将不堪设想!回顾头来,李老太的子女们,从医院确认死亡、拉回厚葬,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也是十分奇葩,更让人匪夷所思,我认为是人间悲哀!据悉,此事一经曝光,当地卫健委已开始调查取证。

第一、本案涉及到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产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5条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本案中,作为李老太的子女,张明等人虽然将老人送到了养老院进行照料,但同样需要时常去看望老人,时刻关注老人的生活身体等状况。老人进了养老院,子女还是监护人,不能忽视了自己作为子女的责任,一旦遇到老人出现突发状况时,要及时赶到并妥善处理。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张明等人对于老人在医院突然去死到入葬,都没有好好看望老人最后一眼,才最终放任这个乌龙发生。所以,李老太的几名子女的确未能完全履行对李老太的赡养义务。第二、本案中医院存在一定的疏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医患关系纠纷日益紧张的当下,医院作为一家法人医疗机构,仔细核实患者的相关信息是做好医疗服务的第一步。但是,本案中由于院方疏忽,混淆了李老太和王老太的信息,李老太在医院,却被家人风光入葬,儿女们无端承受亲人离世的痛苦;而王老太去死了,家人未能得知由喜入悲,死者因此未能安息。最后,李老太和王老太的家人在财物和情感上都遭受到了相应的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医院需要为此承担侵权责任。当然,李老太的家人,因为未尽到对自家老人死亡的审慎核实义务,故而言应当减轻医院一方的责任。

本案的教训再次提醒大家,作为子女,如何做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一名合格的人身健康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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