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曾提到,一个不管多么优秀的人,自身技能多么高超的人,只要对一个具体的企业不熟悉,除非直接掌握企业资源配置权利,或借助某种外部因素对他所想要影响的这个企业组织产生影响,他想直接通过自身资源能力,对这个企业组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企业新招聘的员工,不管能力多么强,自身人力资本多么丰富,基础多么雄厚,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想直接对他所参与的这个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也是不存在的。企业“空降兵”几乎很少成功,应该也是一种对该现象的角注。一个在本企业工作,如果只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他对企业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但正像前面所说过的,企业中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人,也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
人们可以把这种现象解释为信息不对称,但解决不了我们的问题。人们也可以把能对企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现象,归结为道德风险或者内部人控制现象,但这种简单的归结同样解决不了我们需要关注的企业的问题。因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等解释,对问题的解决没有触及根本。我们的问题是,哪些人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这类人有哪些特征?为什么他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造成他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到底是什么?哪些人不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造成他对企业不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如果我们从投入的角度来看,一个伟大的外部人在这个企业没有得到过投资,一个普通的员工在企业得到过投资,这两种人对企业都难以产生影响。显然,如果我们得出在企业得到投资与否与该人对企业的影响没有关系,这个结论显然是错的。因为企业中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是存在的,既然对企业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这个人在企业之中,一般来讲,除过企业资源原始配置环节,他肯定接受过企业的投资。也就是说,接受过企业投资的人对企业可能能产生重大影响。企业新招聘的员工,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而企业新招聘的员工可以肯定的讲,企业对他们还几乎没有投资。很明显,那个伟大的外部人和企业新招聘的员工,都没有接受过企业对他们的投资,他们也对企业一般没有产生重大影响的能力。所以,没有接受企业投资的人,在配置资源权利外,对企业通过企业内部直接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几乎也是不存在的。而企业中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和不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很明显,事实上都接受有企业的投资(注意,这里我们没有就人通过其他方式对企业的了解来影响企业的行为进行研究,也不讨论通过社会环境资源关系对企业的影响,而是仅仅限定在与企业内部直接投资有关的委托代理契约的劳动关系层面,因为除过社会法定的影响机制,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可影响资源最原始的来源,也必然通过相应的企业投资形成)。那么,如果暂不考虑从其他渠道得到资源对企业能产生影响的现象,我们可以肯定的讲,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人,肯定是企业对其有投资(包括掌握企业资源配置权利和投资结果)的人,但企业对其有投资的人,不一定对企业能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就有必要研究这个投资,哪些投资能导致人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哪些不能。
基于这样一个逻辑思考,我们试图对企业中的人力资源,就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问题,以企业对其的投资状况为基础,展开分析研究。并结合实际,也试图对该投资的决策责任与管理责任和接受投资者以及投资结果或结果承载者的关系给予分析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