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瑾:按同罪刑期重罚3名杀人埋尸初中生的父母,方能溯本清源

趣事有方圆 2024-03-17 14:46:38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留守儿童,当受害人父亲去敲嫌疑人家门的时候,嫌疑人家长却表示,孩子还要上学,不要吓着孩子。

从敲门两个小时来看,嫌疑人的家长应该略知事情原委,还呵斥受害人父亲不要吵到他们家孩子。

如此丧心病狂的护犊子家长,是否应该判一个包庇和窝藏罪犯的罪名?

埋尸地点就在距离嫌疑人家不到100米的蔬菜大棚,为了掩人耳目,尸体被埋得较深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三个嫌疑人的家长是否也有参与埋尸?

据受害者姑姑的说法,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户已经人去楼空,而这三名嫌疑人的家属至今也没有露面道歉。

孩子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监护人没有一个道歉的,却悄悄溜之大吉。

但天网恢恢,他们能跑的掉?有其父必有其子。

被害人和周边的群众都希望严惩凶手,但有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这三个嫌疑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就是需要最高检核准追诉。

有网友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那些有诚心悔过和心智不成熟的小孩。

“加强少年宪法,情节严重的判无期徒刑,终身不得保释!非法夺取他人性命的,判死刑,互即执行!”

但从这三个小孩串供的言行举止,以及他们监护人的包庇拖延,企图蒙混过关的做法,他们完全明白并充分理解他所做的恶行。

他们以及他们的监护人都应当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连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玟瑾也表示,应该按同罪处罚有刑事犯罪的作恶未成年的父母,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生而不教”。

连罗翔也认为法律虽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可以通过惩恶来扬善。

三个嫌疑人杀人埋尸之后,竟然还能够淡定玩游戏、上学,其心性比一般成年人还“稳”。

实际年龄是未成年,但心理年龄已经成人化、恶魔化了。

法律应该以犯罪事实和心理年龄双重依据量刑,而非单纯他们只是个“孩子”。

面对审问还能够相互串供,企图逃避罪责。这里面是否存在三方家长事先安排?

他们知道有未成年保护法的存在,就可以不必为他们的恶毒买单。

这种恶魔坏到骨子里, 断无改过自新的可能。

如果法律要给这种人机会,是否也算是纵恶行凶。

法律的人文关怀难道只针对罪犯,对死者公平吗?

有能力作恶杀人 ,就应该有能力承担责任,无论年龄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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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事有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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