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司法实践,与普通犯罪相比,贪污、受贿等犯罪的量刑较轻;又因现实生活仍有腐败现象,如:不少正常事务仍要请客送礼等。有人设问:“腐败如何解决?”治理腐败是“系统工程”,但需先从法律角度分析。
今日法律问答·财产刑
一、不能因违法而获益与财产刑任何人不能因违法行为获利既是法律格言,也是生活常识。但不能因违法而获益规则也不能一概而论,如:1979年《刑法》作了区别,即:刑法对公职人员与普通人犯罪的获利作了区分: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前款罪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
上述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应当”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不仅如此,第一百八十五条对受贿罪也有相同的规定,如:赃款、赃物没收,公款、公物追还。而诸如第一百五十二条等普通人的犯罪,多数规定是“可以”并外没收财产。
1979年《刑法》的上述规定表明,国家对公职人员有特别的要求,即:在财产犯罪上绝对不能让公职人员受益。1997年《刑法》对没有财产作了统一规定,看似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但在本文看来,立法观念产生了变化,如: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数罪并罚另行作了规定,即:从一重处罚。
目前,贪污、受贿罪共同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第一档法定刑没有没收财产刑,第二档法定刑尽管有没有财产刑,但司法实践多数适用罚金刑。在本文看来,1979年《刑法》规定对财产犯罪规定的财产刑可能更有利于解决腐败问题。
二、没收财产不同理解对反腐败的影响在理论上,没收财产与没收赃款、赃物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如:没收财产针对的是犯罪人的合法财产,而赃款、赃物是指非法所得,如:受贿罪中的贿赂之物;但在理论上,非法所得的滋生之物是合法财产还是非法所得却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甲将贪污,或者受贿的财产用于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增值;对增值部分有不同的看法。行政法理论认为,增值部分属于非法所得;而刑法理论却认为,因特殊的能力将非法所得投资属于合法财产。
上述不同的看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适用,或者惩处可能影响不大,如:前述两罪均有没收财产刑。因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没有规定财产刑,以刑法理论对没收财产的理解,非法所得的增值部分成了合法财产。
有人可能要问,行政和刑法理论为何对没收财产有不同的理解?究其原因,不少人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有对犯罪人作出有利解释的含义,如:法考辅导用书曾将刑法表述为“犯罪人的大宪章”等。
行政法理论尽管认为非法所得收益也是非法所得,但行政实践却很少有这样的决定。究其原因,刑法理论对非法所得的理解也影响了行政实践;正确理解非法所得更有利于解决腐败问题。
没收财产不同理解对反腐败的影响
三、介绍贿赂罪不同理解对反腐败的影响在反贪污、贿赂司法实践中,《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的介绍贿赂罪很少适用。多数人可能认为其原因是第二款的作用,即: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法考辅导用书认为介绍贿赂是受贿,或者行贿罪的帮助犯;根据刑法理论,或者《刑法》规定,帮助犯是共同犯罪,且一般属于从犯。胁从不问可能是刑事政策之一,但该政策没有“惠及”普通刑事犯罪;长期不问的结局之一为,各类“掮客”可能形成了职业分类,如:司法类等。
在本文看来,介绍贿赂罪是独立的犯罪,如:1979年《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介绍贿赂”,1997年《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更是独立的规定了本罪。有人可能要问,刑法学者为何有这样的认识?
我国是人情社会,不少人可能或多,或少做过掮客;基于法不责众的观点,少数学者作出上述解释。从犯罪作用分析,介绍贿赂事实上是教唆犯;《刑法》独立地规定本罪,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正确理解介绍贿赂罪有利于解决腐败问题。
介绍贿赂罪不同理解对反腐败的影响
诚然,如何解决腐败的方法有多种,如:财产公示制度、发行数字人民币等:但在本文看来,根本方法还是从财产刑方面解决,如:腐败分子可以将收受的黄金说成是“家传”;倘若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修订为并处没收财产,家传黄金应没收。对腐败多数犯罪设置没收财产刑多数人可能不敢贪腐。
主要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