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不讨论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在《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一文中,探讨了《劳动合同法》对工伤员工的保护以及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的几种情形。
那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不同类型,工伤员工具体可以拿到多少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呢?
一、工伤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无经济补偿或N倍经济补偿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并没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条款,而是要求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
因此是否适用于一级至四级工伤员工自己提出解除或终止,并不明确。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并未对工伤员工进行限制。
下面我们分三种情形进行总结。
(一)工伤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无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的发生的概率非常小,如果真的出现,只能说用人单位烧高香了。
工伤员工由于受伤势必影响再次就业,就算拿到伤残、医疗、就业一次性补助金,也是杯水车薪,在职场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
(二)劳动合同到期,工伤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无经济补偿。
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发生的概率几乎没有。
(三)工伤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离职。法定经济补偿N倍,也可能没有。
如果成功,可获得N倍经济补偿。
如果被迫离职的证据不充分,被判定不符合第三十八条的情形,那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人确实离职了。
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法定N倍经济补偿,大部分会大于N
虽然协商解除的法定补偿是N倍,但是对于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如果无法给到满意的补偿,应该很难协商一致。
因此,与工伤员工协商解除,绝大部分都会大于N,要不根本协商不下来。
还有,只要工伤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法定理由将会变得非常稀少。
除了七级至十级的工伤员工,可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以外,基本只剩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独木桥可走。
三、因工伤员工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法定N倍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对于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对期满终止有严格的限制,除上海外,全国其他地区,用人单位实际只有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时有终止权限,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已经失去了该项权利。
四、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辞退工伤员工。法定无经济补偿,大概率可以拿到2N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被称为过失性辞退,如果用人单位证据充分、制度履行了民主程序并进行有效公示,辞退前征询工会意见,辞退通知书有效送达。
符合以上几个要件,合法辞退的可能性很大。
这种解除方式是单方解除中风险最大的,只要细节或流程没做到位,大部分都会变成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2N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后果。
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工伤员工劳动合同。赔偿金2N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概率非常之大。
《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员工均有保护性条款。
如工伤治疗期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都是非常明显的违法解除。
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一级至四级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也是明显的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方解除时,如证据不充分、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未通知工会,辞退通知书未有效送达,均会构成违法解除。
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工伤员工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应该大部分不会选择2N赔偿金,而是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相关文章: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员工吗?
上班途中顺路送孩子上学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