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因为“垃圾”如果能够有效分类利用,也能产生很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一件好事。
但是,很多地方在开展垃圾分类这项工作时,就将这件好事变成了形式主义,饱受居民诟病。
比如说,很多地方的垃圾分类,都在走“先分后混”的老路子。也就是说,看着是摆着几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桶上也有提醒是什么类型的垃圾,也有一些居民按照要求进行了分类投放。但是,环卫部门在进行垃圾清运时,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又倒进一个车里面,成功地演绎了一场“先分后混”的形式主义。
还有一些地方,为了推进垃圾分类,给垃圾桶做了精美的“房屋”,还安装了卷闸门。不少居民感叹:真是形式大于内容,将形式主义做到极致!难道做个房子,垃圾分类就搞好了?
更让广大居民不能理解的是,有关部门竟然还规定了垃圾投放的时间,比如,早上6:30-9:30,晚上5:30-9:30。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卷闸门是拉开的,允许居民投放垃圾。其他时间段则将卷闸门关闭了,不允许投放垃圾。而这个卷闸门的管理,则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
居民为此意见颇多。连扔个垃圾都不能自由地去扔了,对居民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多不便。
比如,上班族,都是早出晚归。早上时间一般都是很紧张的,争分夺秒,总想多睡一会儿,早上一般不会选择丢垃圾。中午的时间,也有很多人回家吃饭,然后简单地休息一下,然后在下午上班的时间顺便将垃圾一丢,也是很便利的。至于晚上这个时间段,倒是很充裕。吃完饭、洗完碗,收拾收拾,出去散步的时候顺手把垃圾一丢,倒是很方便。居民们只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限定丢垃圾的时间。什么时间来丢垃圾,并不会影响垃圾分类的进行。此举,并不是便民,而是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虽然在这两个时间段之外,卷闸门锁着了,但是还是有很多居民将垃圾放在地上。还不如直接打开,敞敞亮亮的让居民随来随丢。
这也折射出一些部门的不作为。
垃圾分类能不能搞好,一是在于宣传引导,引导居民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然后在家中就将垃圾分类好,在投放的时候按规定投入垃圾分类桶中。二是在于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真正将居民分类好的垃圾分类清运,不要再搞“先分后混”的路子了。三是物业部门,收了居民的物业费,就要好好地给居民做好服务,而不是拿着居民的钱,干着给居民添堵的事情。是要更好地服务业主,方便居民,而不是把卷闸门一锁了之。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