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2019年3月,国家出台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给广大公务员提供了一个职级晋升和事业提升的平台,并从当年6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实施5年多来,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的、正面的激励作用。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地市级以上职级多,且晋升容易;县级以下职级少,且晋升难度大等多个问题。
但基层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则是已经担任了实职的干部,也同时享受着职级。而那些没有担任实职的干部,享受职级的却很少。这一问题在基层,特别是县一级广大基层干部中有很大的意见。
在县一级,对于很多人来说,副科级职务就是天花板了,能够到正科级的也就各大局的局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常委所在部门的班子成员,以及人大、政协的一些主任们,数量占全体公务员的比重较少。
副科级岗位虽然多一点,比如,副局长、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人大副主席),以及常委所在部门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等,数量大概是正科级岗位的5倍以上。
但是,这些数量加起来,相比于整个地区的公务员数量来说,比重还是很低的。因此,很多人对于副科级实职岗位是可遇不可求。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职级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就变得很重要了。
得到职级晋升,一方面意味着你的待遇能得到一定的提升,虽然金额不是很大,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下,苍蝇蚊子都是肉。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职级晋升相当于组织对你工作的认可。这对于广大公职人员来说,比经济利益更为重要。
但是,这种职级晋升,在县一级,难度相当之大。
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一个单位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的职数,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对于一个县级单位的局来说,机关的行政编制人数控制的比较严格。对于公检法等一些大单位来说,人数相对较多。其他一些单位,人数都较少。大家公认的比较大的几个单位,比如,教育、卫健、文旅、农业农村等单位的局机关,行政编制也就在20个左右,除去5名左右的班子成员之外,平均一个股室不到2个行政编制。这样算下来,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的职数最多只有12个,三级至四级主任科员职数最多只有6个。但是,这12个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的名额中,班子成员就要占去近一半,还有一些改非的领导也占着职级,留给那些既没有职务又没有职级干部的职级名额,就少之又少了。
可想而知,一名普通干部想要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难度有多大。没有个7、8年,恐怕是排不上队!
因此,也有很多人呼吁,担任了实职的领导们,请不要职务职级两头占,把职级让给无职的干部门!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