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能否按假冒商标罪的批复

法的正能量 2024-10-20 04:06:10

关于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构成犯罪的能否按假冒商标罪惩处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85年10月5日)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构成犯罪的能否按假冒商标罪惩处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按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法治中国系列·刑法分则37:关于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构成犯罪的能否按假冒商标罪惩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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