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停在停车场,被砸车窗了”。浙江湖州,一男子吴某有一辆宝马3系,车子平时都是停在小区旁边的停车场,这天去开车的时候却发现后窗是开着的,还以为是忘记关了,走近去一看,原来是有人故意将后窗给砸了,除了他的车之外,还有3辆豪车被砸了。当吴某看到车窗被砸后,也是懵了,毕竟他也没得罪过什么人,怎么会被砸呢!所以就查看了周边的情况,看到旁边的几辆车,车窗也被砸了,所以才知道肯定是遇到小偷了,所以就找到了物业过来处理这件事情,物业却表示这件事跟他们没有关系,谁砸的车就找谁去。
据吴先生称,更换玻璃都要将近4000元了,还不算折损呢!另一名车主说他的车单单换玻璃都要25000元,更何况里面也还有一部分现金呢!之后从监控可以看到。小偷在砸车的时候,车辆是有响起警报声的,从而双闪也自动打开,可是却没有保安出现。可想而知小区的安保人员在上班时间去哪了,难道监控室是摆设的吗?对于这样的行为来说,将会如何定性呢!根据《刑法》主客观一致原则定罪量刑,小偷主观上是想盗窃车内的物品,客观上也实施了具体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对于车子停在停车场内,是否就跟物业存在合同关系呢!这样的话,车子受损是否应该由物业来负责呢!根据《民法典》第937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前面说到,该停车场是在小区旁边的,但是吴某每个月支付80元,也是由物业代收的,那么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找物业来承担呢!正常情况下,吴某是有支付费用给停车场,不管你是代收的还是怎么样的,只要是有收费,都是牵扯到合同关系,那你收了费用后,就应该给对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物业是需要负责的。对此,大家怎么看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