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击重大走私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980年3月15日)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海关:
近两年来,一些沿边沿海地区走私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的犯罪活动日益突出。1978年1月至1979年底,各地海关和广东、云南、上海等省、市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走私案件25000多起,私货总值1300多万元。大宗走私出口的是麝香等贵重药材和黄金。据广东有关部门统计,1978年查获走私出口麝香1500多两,比1977年增加了五倍多,1979年查获6500多两,比1978年又增加四倍多,以致引起麝香产区猎獐子,使麝香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近来国际市场金价暴涨,走私出口黄金的案件亦随之骤增。1979年全国海关即查获走私黄金6400多两,比1978年增加十倍多。大宗走私进口的是手表和毒品。1978、1979两年,各地查获走私手表达四万多只。去年前八个月,云南省德宏自治州查获走私鸦片11000多两;昆明海关两年内查获鸦片4000多两。不少毒品流入四川、贵州等省,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地下烟馆和吸毒者。从破获的一些重大走私案件看,香港某些“公司”和黑社会集团,通过水、陆、空各种渠道,雇用“马仔”专营走私,甚至勾结我来往香港的工作人员夹带私货。台湾渔船也利用与我沿海渔民接触的机会搞走私活动。随着我对外交往的扩大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走私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的犯罪活动还将继续增多,并正从沿边沿海地区向内地蔓延。
1979年11月,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在广东联合召开了十个省、市、自治区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重大走私犯罪活动的协作会,分析了情况,交流了经验,研究了措施。最近,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港穗铁路线走私问题的批示,又进一步作了研究。现就打击重大走私和重大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的犯罪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广东、福建等邻近港澳地区和与港澳直接通航地区,以及中缅边境地区是反走私斗争的重点地区。这些地区的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系协作制度。海关要在口岸现场做好重点检查,把好关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市场管理,切实注意查缉走私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等犯罪活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走私、投机倒把案件,需要逮捕、拘留人犯和搜查非海关监管场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需要侦查的重大走私案件和走私犯罪集团,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专案专办。在进行上述工作中,发现内地的重要线索,要及时通报,协同查缉。
二、公安、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反走私斗争的业务建设。根据群众揭发、犯人交代和调查所获的材料,及时分析走私、贩毒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犯罪活动的规律,系统地积累资料,查清走私活动的“地下运输线”和秘密联络点,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查缉工作。对走私犯罪分子经常活动的地区、场所和来往路线,公安机关要有计划地布建耳目。为了争取斗争的主动,上海、广州、福州、昆明等大城市,以及广东、云南边境的公安机关,还要积极开展反走私的情报工作,摸清港澳和境外专营对我走私、贩毒的集团和惯犯,布网以待,及时打击。
三、沿边沿海走私严重的地区,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反走私斗争。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采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同走私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向归国华侨、港澳同胞宣传国家的查私法令和党的政策,使他们自觉抵制走私犯罪活动。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协助查缉走私和投机倒把犯罪活动有功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还要选择重大走私和重大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的典型案件,建议法院公开宣判,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广为宣传,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群众。鉴于临近港澳地区和中缅边境地区的居民中,走私和投机倒卖活动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应当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反映情况,教育群众遵守法制,真正把反走私斗争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以上意见,请各地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请随时报告我们。
法治中国系列·刑法分则32:关于坚决打击重大走私和投机倒卖进口物资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