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按宅基地面积乘1.2进行补偿,与建筑面积无关,合理吗?

依白看社会 2024-05-07 17:00:13

在四月中旬有一位河北省邯郸市的王先生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他说他们宅基地房屋遇到了拆迁,但是觉着征收程序有问题,而且补偿也不太对劲,所以想要看看律师的建议。

王先生说因为道路建设的原因今年要征收,现在征收方给的标准是按照宅基地面积乘以1.2乘以8300元/平进行计算。

听到这里时万典律师觉得这个补偿标准不算低了,现在农村很少有这么高的价格,律师问王先生这个8300一平的价格是怎么来的,王先生告诉律师他们属于城中村,就在邯郸市边边,市里房价在7300-9300左右,征收方说是取了个中间值,所以按8300一平补偿。

但紧接着王先生又说,他们宅基地面积是100平方米,但是他在宅基地上建了两层楼房,每层面积都是100平方米,合下来总建筑面积算200平,证件都齐全。如果按照宅基地面积X1.2计算的话就相当于只给120平方米的补偿,感觉有点亏。

律师问是只有你一家是这种情况还是附近都是。

王先生说:“我们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宅基地面积都是100平方米,所有人都一样,而且大部分都建了两层房子,现在这个补偿标准是统一的,并不是针对我个人。我觉着目前这么补偿下来有些低,不知道还有没有必要争取一下。”

听到这里万典律师判断王先生所在片区很可能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了,然后王先生询问城市规划区相关事项,律师告诉王先生: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之所以征收方会按照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价进行补偿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王先生的宅基地房屋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内。而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标准补偿,那么王先生的补偿就不应该是宅基地面积100×1.2×8300了,而应该是评估测量后的实际房屋总面积200×8300,这样算下来就差了66万左右,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万典律师接着询问王先生,是否有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去你们那勘查测量过。王先生说是有评估人来过,屋外屋内都测量了,但是关于测量结果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们。

既然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测量过,又为何只按照宅基地证载面积补偿呢?

王先生说征收方让我们签协议,签完之后七天才会把评估结果给到我们。

律师告诉王先生评估分户报告应该让每一位被征收人知道,上面载明你的房屋价值多少、能够置换多少安置房,你不看到这个不要签协议。

王先生说:“我们还没有签协议,一方面是因为补偿不太合理,另一方面是从拆迁到现在我们什么文件也没看到,只是有人告诉说是修路拆迁,但具体什么项目我们也不清楚,补偿标准也是口述的也没有看到安置方案等等,所以我们一直拖到现在。”

万典律师告诉王先生没签协议是对的,征收必须要有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要让征收范围内的每一位被征收人了解到相关征收信息,比如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具体时间、补偿安置标准、补偿方式等等。

而且经律师了解,王先生此次征收只提供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并没有安置房让他们选择,这也是不合法的。

经过一番沟通后王先生坚定了维权的想法,和万典律师添加微信后,王先生决定先和征收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将准备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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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08 12:26

    都是临时工干的,

  • 2024-05-08 01:13

    說得好聽一点是收地,首先你的地是国家的,你的房子大部分是違建(各种報建下來,就没有合法的),農民嘛,就是要認命。旁边賣十万一方,你的就值幾千。

  • 2024-05-11 10:10

    不合理。

  • 2024-05-11 23:49

    瞎扯

依白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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