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高惠低”激发“民生活力”

冯海宁 2024-10-21 19:43:47

目前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自2018年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了调高惠低作用。

由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个税政策一直广受关注。无论是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还是设立7项专项附加扣除等,综合实施效果让人好奇。从此次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个税改革后的“调高惠低”效果更加显现。

先看“惠低”效果。个税“起征点”上调本身就有惠低效果,多项扣除政策进一步惠及中低收入者,包括“三险一金”专项扣除,7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险、个人养老金等税前扣除。税收让利即中低收入者受益。

数据是惠低的最好证明。2023年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年收入不超10万元的基本不缴个税。

再看“调高”效果。个税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数据显示,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高收入人群是个税收入的主要贡献者,这是一种国际惯例,不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而且能增加财政收入。

可以说中国式个税“调高惠低”,将充分激发“民生活力”。对高收入人群来说,缴纳个税后部分资金会转化为民生投入,高收入者也是受益者。希望所有高收入者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法定义务,偷漏税是违法行为。对明星、网红等人群,要严防偷漏税。

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无需缴纳个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后,不但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减轻,还有更多“余钱”用于消费等,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得到提高。同时,对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发挥着重要作用。另外,还有利于提升生育意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等。

当年收入10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缴纳个税,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人没有个税负担。虽然个税收入因此而减少,但“惠低”给民生带来的改善是巨大的。而且,无需缴纳个税还将促使消费税收入增长,因为公众有更多钱消费了,而所有消费行为都为税收做贡献。

因此说,个税“调高惠低”符合个税改革初衷,对经济社会各方面都有积极效应。不过,仍有人不断建议进一步深化个税改革,比如,在每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乃至10000元;还有专家建议,降低高收入个税税率。

相关建议听上去似乎有一定道理。例如,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每年税收大约减少300亿元,仅为去年全年税收总额的0.17%,这对财政没多大影响,对中低收入者很有益。建议10万到30万个税税率分别降低5个百分点,同样也有相关理由。

笔者以为,个税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至于个税“起征点”是否有必要再提高,或者提高多少;高收入个税税率是否应该下调,或者下调多少,这需要全面分析、综合考量,要从个税在我国的功能定位等角度进行深入研究,然后拿出多赢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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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