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位老奶奶收到需到付33600元的东西。90后快递小哥反复劝说,阻止她

夜雨之影 2025-03-03 10:55:59

浙江杭州,一位老奶奶收到需到付33600元的东西。90后快递小哥反复劝说,阻止她付款。因为商家给小哥打电话说,这单生意做成会返几千元给他,于是他没让老奶奶付钱,直接把东西退了回去。

素材来源于:美丽浙江。

小蔡是一名快递小哥,他在整理货源的时候,发现有一箱是到付,需要收件人付33600元。当时他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心想:怎么这么贵重,到底是啥呢?

不一会儿,他就接到了一个商家的电话。对方拜托小蔡把这箱东西送到客户手里,还说想让他帮忙促成这单交易,事后绝对会给小蔡好处,返几千元给他。

小蔡正纳闷是什么东西,这才得知收件人是一位老奶奶,买的是药品。他一想,返自己几千元,就知道对方给的东西有问题,于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不会促成这单交易,反而要说服对方不要买。

有了这个想法,小蔡就来到了老奶奶的小区,电话通知她下来拿货。这时,老奶奶穿着非常朴素的衣服就下来了,见到自己的东西,她特别高兴,马上就要拆开。

小蔡着急了,对老奶奶说:“奶奶,这货要33600元,您知道吗?”

老奶奶嗯了一声,说:“我知道啊。”

小蔡又问:“您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老奶奶说:“是我买的药啊。”

小蔡继续解释:“对方的意思是,您签收了后就要付给我33600元,您知道吗?”

老奶奶很明确地回答:“我知道。”

小蔡又问:“那您的钱准备好了吗?”

对方说:“早就准备好了。”

小蔡以为老奶奶年纪大了,肯定不知道要付这么多钱,自己给对方解释清楚了,对方自然就不会要了。谁知道对方啥都清楚,且早就准备好了。

随后,小蔡换了一种方式和老奶奶沟通。他说:“以我的经验,这东西有假,为了防止您上当受骗,您就不要付钱了。”

并且,他帮忙拆开箱子,拿着盒子说:“这二维码,还有说明啥的都没有,一看就是假的。您要是身体不舒服,还是上医院去看,好不好?”

老奶奶看小蔡如此真诚,还一一帮她分析,她回过头一想,觉得确实有些问题,于是就听了小蔡的话,没有付账。

最后小蔡说:“您不要了,那我就给对方带回去了,对方再给您打电话的时候,您就不要接了,这个事情就完结了。”

最后,小蔡把东西带回去,直接给对方退了回去。最后他还发视频说:“给我几千元的好处费,想都别想,这就是诈骗。

我怎么可能在我的工作范围内,让他们去骗一位老奶奶呢?这33600元,有可能是别人一年或者几年的存款,要是被他们这样讹走了,对方还不得气生病呀。本来老奶奶年纪大,身体就不舒服,还要遭这样的骗局,怎么忍心呢?”

所以,小蔡冒着风险也要阻止这单生意做成。接下来,他还呼吁其他老人以及小哥们,如果发现类似的事情,不要因为能够获得报酬而去促成这样的生意,做人一定要向善,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在该事件里,商家以高价售卖疑似无合格标识的保健品给老奶奶,所标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还企图通过隐瞒和虚构事实的方式,让老奶奶支付33600元,若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就涉嫌诈骗犯罪。

并且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商家此次诈骗金额33600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如果罪名成立,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在本事件中,商家未向老奶奶如实提供所售保健品的真实信息,比如保健品的真实价格、质量合格证明、有效期限等,严重侵犯了老奶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3、虽然目前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快递小哥必须阻止此类可能存在诈骗风险的交易,但从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角度,如果快递小哥发现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和风险,有义务提醒收件人。

在这起事件中,快递小哥小蔡的做法值得称赞,他不仅避免了老奶奶遭受经济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快递行业的信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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