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怀鬼胎!一名女子嫌手机太旧,想换一部新的,问男友要8000块钱。想不到,男友爽快的转给她8000块。不料,片刻后,男子却在转账记录下备注了一段话,女子看到这段话,吓得不敢收钱,只回复了一句:你真下头!
笑笑回到出租屋,想想刚刚朋友说的话,也有道理,毕竟她和男友谈了大半年了,让男友给她买个手机,也不是啥过分的要求,这样还能试探试探男友,对她到底是不是真心的。 其实,在朋友给建议之前,笑笑就用了各种手段,试探过男友刘潇。 她最近手机频繁的出毛病,一会儿信号弱,一会儿手机铃声不响,要么就是接听电话的时候,语速是三倍速。 总之,她很想换部手机,可奈何她一个月工资只有5000块,可她看上的手机8000块。
她每次手机出问题,都会跟刘潇说,一连说了好几次,可刘潇就是不接她的话,只说坏了就修,刘潇确实说到做到了,带着笑笑修了三四次手机了。 有一次,笑笑很生气,觉得刘潇抠门,就故意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让刘潇一整天都找不到她。 刘潇着急的跑到宿舍去找她,发现她没事,安心了。 这时,笑笑继续试探:不是我不接你电话,是我的手机压根听不见,又坏了。 笑笑以为这次,刘潇会给她买,可刘潇还是没有。 刘潇把自己之前的手机拿给笑笑用。 那天,笑笑心里很不高兴,觉得刘潇能来找她,就说明他心里着急,可着急,却还是不愿花钱给她买手机。 过了两天,笑笑终于忍不住了,发信息跟刘潇说,她想买部新手机,8000块。 没想到,刘潇很爽快的转给了笑笑8000块。
可就在笑笑兴高采烈的时候,接着聊天界面里蹦出来这样一段话: 本次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以后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分手,收款方应该将该笔款项全额退还。(点击收款即表示同意以上内容) 那一刻,笑笑的心态炸裂了。 她没有收钱,回了句:我真无语,你没必要这样,太下头了。 网友:这俩人的防备心都挺重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假设笑笑收了,最后俩人分手了,那么笑笑就理应要退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刘潇说的很明确,这8000块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两人没有走到结婚那一步,刘潇就有权要求笑笑返还。
2、笑笑没有收,就说明,她就是想白要,包括朋友说的,谈了大半年,男友给买个手机不过分。 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价值观?男女应该平等。 《民法典》第4条规定: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己喜欢的东西靠自己努力去买。你要知道,上帝馈赠给你的礼物,背后都标好了价格。 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你要白花别人的钱,你总得付出点什么。
3、刘潇的做法确实很下头,但笑笑的价值观也很下头。 刘潇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那都是他的自由。 《民法典》第5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笑笑这种硬要的方式,其实很掉自己的价,女孩子一定要经济独立,这样在一段亲密关系里,精神才会独立,才会活得干净利落。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