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住的公寓在二手车行里面,所以她点的外卖被二手车行的门卫阻拦。她很是气愤

落叶随风呀 2025-03-05 17:07:31

上海,女子住的公寓在二手车行里面,所以她点的外卖被二手车行的门卫阻拦。她很是气愤,质问对方:“我们的公寓是你们的吗?”对方否认,但说:“这个入口是我们的。”女子反问:“这个入口不是公用的吗?”对方否认道:“不是,我们和开发商协商过了,这个入口是我们的。” 女子赶紧发布视频,让大家来评评理,说自家公寓的入口,怎么就属于他们的呢? 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 张香租住的公寓外面开了一家二手车行,由于二手车行规模相当大,把公寓入口左边和右边的门市都租了下来,因此公寓的入口就被二手车行给包围住了。 对方为了便于管理,把自己门市外面到公路的地方全部圈了起来,另外设置了一个岗亭。也就是说,公寓里的人进进出出都要通过这个岗亭,再穿过二手车行外面的区域,进入公寓的入口才能回家。 由于公寓里的住户太多,保安根本认不过来,这给住户们带来了很多不便,住户们经常受到保安的约束和制止,双方矛盾频发。 因此,这里的住户向上反映情况,称他们出入受到限制,很不通畅,希望二手车行将原本属于他们正常的通道归还给他们。 但二手车行和房东沟通过了,最后的结果是这个通道归二手车行使用,只是希望保安能够适当放松管理,提升自身素养,不要给住户造成不便。 但是对于外卖员来说,他们穿着工作装,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住户,所以经常会被拦下。这就使很多住户点外卖的时候特别不方便,因为公寓的入口离公路还有几十米,他们只能下楼到路边来取餐,增加了时间成本。 大家对于这样的情况很不满,自己点的餐不能送进来,快递也不能送进来,住户们怨声载道。 不过有时候保安还是会让外卖员和快递员进去的,只要经理不在,保安就睁只眼闭只眼。但如果经理一在就会斥责保安,保安不想失去饭碗,所以只能执行规定。 因此,张香当天的外卖又被限制进入,她特别生气,直接找到了对方经理,气愤地质问道:“我们是住户,请问我们后面的公寓是属于你们管吗?” 对方很淡定地说:“不属于我们管,但是这个入口是归我们管。” 张香又反问道:“我们公寓的入口属于你们管吗?这个不是公共区域吗?怎么就成了你们管?” 对方依然镇定地说:“之前我们就和上面沟通过了,他们允许我们使用你们公寓外面的通道,因此你们公寓的入口也归我们管。” 张香说:“那我们住户进出都要受你们限制吗?”对方委婉地说:“你们可以随意进去,但是其他人不可以。” 张香气愤地说:“如果不是你们二手车行在这里,那么我们的快递以及外卖就可以送至我们小区,现在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今天就是来向你讨要说法的。” 而对方淡定地说道:“你去找房东来和我们谈,我不屑和你谈,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和他们沟通的,如果你有什么不服去找他们。” 张香把这一幕发布了出来,让网友们帮忙评评理,感叹怎么会有如此霸道的车行,把他们公寓的入口都霸占管理起来,还有没有道理呀?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如果公寓入口外的通道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区域,那么该通道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二手车行即使与房东沟通过,若无合法有效的协议或依据,也不能擅自将其据为己有并限制他人通行。 2、 二手车行限制外卖员进入的合理性:若二手车行因合理的安全管理等原因限制外卖员进入,需有正当理由和合法依据。 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来看,二手车行如果承担了该区域一定的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制定管理规则有一定合理性。 然而,如果限制行为并非基于合理的安全担忧,而是出于商业目的等不合理因素,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权益。 3、房东与二手车行协议的效力及对住户的影响 二手车行与房东的沟通结果如果涉及改变公共区域的使用方式和通行权利,需要看该协议是否经过合法程序且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房东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通道使用权给予二手车行,该协议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 因为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如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果住户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129
落叶随风呀

落叶随风呀

恰饭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