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怎么会有三轮摩托?陕西西安,男子在高速上正常行驶过程中,同一八旬老汉驾驶的

沛山评生 2025-04-02 16:37:16

高速上怎么会有三轮摩托?陕西西安,男子在高速上正常行驶过程中,同一八旬老汉驾驶的三轮摩托相撞,老汉当场死亡,男子也受伤不轻。事后,交警判定男子承担次要责任,男子却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没有尽到职责才导致三轮摩托上高速,进而招致祸患,遂一纸诉状将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7.98万元,法院判了。(来源:雁塔区法院) 傍晚六点多,忙了一天的白先生开车上了包茂高速。 一开始情况一切正常!可就在他开到包茂高速西耀段铜川方向时,突然,前面晃出一辆三轮摩托车。 白先生心猛地揪紧,下意识就踩刹车、打方向盘,可车速太快,根本来不及躲开。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他的车狠狠撞上了三轮车。 这一撞,把白先生震得七荤八素。 等缓过神,才发现自己的车翻倒在路边,到处都是零件碎片。 再看旁边,开三轮车的老汉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旁边是散架的三轮车。白先生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出大事了,便赶紧掏出手机报了警。 交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交警忙着勘查事故,医护人员把白先生抬上救护车。 在医院里,白先生做了各种检查,结果是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还有右额部头皮血肿。 这一病,他工作也干不了,只能请假休息。 除了人受伤,车也报废了。白先生联系救援把车拖走,又找评估公司定损,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拖车费2600元,评估费1188元,车损更是高达19800元。再加上4759元的医疗费,这些损失让他压力特别大。 一个月后,交警出了事故认定书,骑三轮车的老汉负主要责任,白先生负次要责任。 白先生知道王老汉已经80岁了,还在这场事故里去世,心里虽然委屈,但也没想着找大爷家里人索赔。可自己的损失总得有人负责,于是,白先生的父亲找到高速公路管理方。 白父着急地说:“你们这管理肯定有问题,三轮车都能上高速,我儿子才出了这档子事,你们得给个说法,得赔偿!” 管理方调查后回复说:“是王老汉自己擅自骑三轮车上高速才出的事故,交警都认定好了责任,我们没有管理疏忽。” 白先生一听,心里不服气。等身体好点,他就把高速公路管理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拖车费等各项费用在内合计79800元。 白先生一方表示,正是因为高速管理方的疏忽,导致年过八旬的王老汉骑三轮摩托车上了高速,才造成事故发生。 高速管理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需要对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高速一方则反驳道: 交警部门已经对此事作出了责任认定,王老汉担主责,白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并没有提及高速管理方存在责任,高速管理方不应作为本案的适格被告。 此外,高速管理方已经在高速入口等显眼的位置设置了相应的警示标志,尽到了安全及提示义务,对此次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再者而言,王老汉在事发当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自己这样做所导致的后果,基于此,其仍然而为之,是谓自甘风险。 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王老汉自己担责!即便王老汉身亡,白先生主张权利,也应向王老汉的后人主张才是。 对此,法院会认可哪一方的观点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如果白先生能证明高速管理方存在管理维护缺陷,那么高速管理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高速管理方则可能无需赔偿。 根据现有的证据表明,高速管理方已在收费站和沿途醒目位置设置了各种警示标志,并提供了视频证据证明王老汉不听劝阻强行进入高速公路。 也就是说,高速管理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警示提醒义务。 因此,高速管理方不存在过错,法院遂驳回了白先生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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