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生娃就离婚!”河南,一对夫妻结婚5年,但妻子一直不愿生孩子,甚至还背着丈夫选择吃药避孕。最终,丈夫在母亲的撺掇下,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对此,妻子哭诉道:“我今年28岁了,最好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你,你要和我离婚,我怎么办?” (来源:河南公共频道、西瓜视频) “不生就离婚!”小恒扯着嗓子喊。 嘉欣听到这话,浑身一哆嗦,泪水瞬间涌了出来,声音带着哭腔:“我28了,跟你结婚5年,青春都耗在这儿了,现在你因为孩子要跟我离婚,我以后可咋办啊?你咋就只想着自己呢?” 说起来,这已经是小恒和妻子嘉欣结婚的第五个年头了,这一年,小恒再也顶不住压力,在母亲的挑唆下向妻子提出了离婚。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小恒心里却依然不舍得放弃这段感情,因为他深爱着嘉欣。 回想起几年前,两人刚认识的时候。 嘉欣模样清秀,性格也好,小恒一眼就看上了,追得那叫一个热烈。 相处一段时间后,嘉欣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了小恒。 原来嘉欣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她爸重男轻女,对她和她妈态度特别差,家里天天吵。 爸妈离婚后,她妈一个人带她,还总念叨她是个拖累。这些事给嘉欣心里留下了阴影,所以她不想生孩子。 嘉欣工作后成为了某医院的产科护士,工作期间的所见所闻,更加加重了她想要丁克的想法。 小恒听了,心疼地抱住嘉欣,表示自己会解决家里的一切,不会给她带来烦恼。要不要孩子都听她的。 为此,两人还签下了婚前协议。 嘉欣特别感动,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 刚结婚那会,日子过得甜甜蜜蜜,两人一起旅游、看电影,过得有滋有味。 可慢慢地,身边朋友都有了孩子,小恒心里开始痒痒了。每次看到朋友一家和和美美,他就特别羡慕,爸妈也总在耳边催,他想要孩子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有一天,小恒在垃圾桶里发现了避孕药的空瓶,一下子就火了。他质问嘉欣,两人大吵一架。 嘉欣又气又委屈:“当初你答应我不要孩子的,现在咋变卦了?你这不是骗我吗?”小恒也不甘示弱:“那时候年轻,没想那么多,现在想要个孩子,这过分吗?” 从那以后,两人关系越来越僵。小恒动起了歪脑筋,趁嘉欣不注意,把避孕药换成了维生素。 后来嘉欣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心里只有害怕,坚决要打掉。小恒急得没办法,居然发了个割腕的视频。嘉欣吓得不行,赶紧往家跑,结果发现是小恒骗她的。 嘉欣对小恒感到失望,最终还是把孩子打掉了。 而后,嘉欣还发现小恒时常和陌生女子聊天,在嘉欣拿着手机上前质问时,小恒居然气急败坏拿起啤酒瓶砸在了自己的头上,说是要自证清白。 嘉欣对丈夫的表现彻底失望了,她觉得丈夫太过幼稚,给不了自己和孩子安全感,所以在第二次怀孕后,依然选择了流产。 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婚姻眼看就要保不住了。 没办法,两人来到调解室。调解员听他们讲完,先看着小恒,认真地说:“你这事做得太不对了,不尊重嘉欣的想法,还威胁她,这多伤她的心啊。” 又看向嘉欣,温和地问:“嘉欣,我们知道你害怕生孩子,可小恒现在想要孩子的心思也要体谅,你们就不能心平气和地再聊聊吗?” 正说着,小恒的妈妈突然冲进来,先给小恒骂了一顿,然后乞求嘉欣原谅。 嘉欣未明示后,她便指着嘉欣就骂:“你这个不会生孩子的女人,我儿子哪点配不上你,赶紧离婚!” 说着,便要拉着小恒往外走。 谁知此时,小恒竟突然开了窍,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便向嘉欣乞求原谅。 嘉欣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至于要不要孩子,则看他的表现。 那么从法律角度,又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夫妻双方都享有生育权,也都有选择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 但在生育过程中,因为女性承担着更多的身体风险和责任,法律会更加保护女性的生育意愿。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妻子有终止妊娠的权利,丈夫不得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是否生育本身不能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 但如果这种生育上的分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可,最终判离。 具体到本案中,从法理上来讲,嘉欣不愿生孩子系其个人的权利,本无可厚非! 但情理层面,孩子关乎到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牵一发而动全身!生不生看似是夫妻双方的问题,但实际上是整个家庭的问题,绝不可以一言蔽之! 对此,有人说,“事情很明显,通过种种事迹表明,小恒没有给妻子的安全感,这是她不想生娃的根本原因!” 也有人认为,“女人,可以选择不生,但不能剥夺男人做父亲的权利。话说回来,一个女人没有做过母亲,又会完整吗?”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小恒还是应给予嘉欣充分的尊重与准备时间。 他们双方也理应加强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对于小恒而言,更要给予嘉欣理解和依赖,让嘉欣能够切切实实地得到安全感,进而主动愿意生育。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不愿生娃就离婚!”河南,一对夫妻结婚5年,但妻子一直不愿生孩子,甚至还背着丈夫
沛山评生
2025-04-02 18:37:12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