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弟弟用哥哥名义买房,20年后转手卖了900万,钱全进了哥哥账户。没想到哥哥

博仑有意思 2025-04-10 18:36:18

北京,弟弟用哥哥名义买房,20年后转手卖了900万,钱全进了哥哥账户。没想到哥哥翻脸只退850万,威胁:“想拿回50万?先放弃老妈遗产!”男子无奈妥协,结果哥哥转头赖账,硬说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兄弟俩法庭相见,最后,法院判决让他始料未及! (来源:潇湘晨报) 25年1月26日,引用:“亲兄弟间“借名买房”,出售房款归谁所有?法院判了!” (案例回顾)徐大山(化名)心凉了半截,亲兄弟明算账这话真不假。大哥徐大明(化名)的做法彻底寒了他的心,既然对方不顾手足情分,他也只能法庭上见了。 2001年,徐大山做生意攒下些钱,手头宽裕又没急用,琢磨着不如买套房投资。可当时政策限制,他没资格买房。 他琢磨着,干脆用哥哥名义买房,反正哥哥和父母同住,以后房子肯定归哥哥,自己根本不用再买。 而且,房子登记在哥哥名下,自己心里踏实,哥哥肯定不会偷偷把房子据为己有,他对哥哥是百分百信任。 他急忙把自己想以哥哥名义买房的打算,告诉了哥哥。 徐大明与妻子商量后,只要弟弟信得过自己,就按弟弟说的做,反正他俩没买房的想法。 后来,徐大山顺利买到了满意的房子,房本按事先和哥哥的约定落在哥哥名下,不过所有购房材料都由他自己妥善保管 。 徐大山买房后自己没住,直接租出去收租金了。 2021年,徐大山生意上急需用钱,决定把房子卖了套现。 徐大山这套房子地段不错,价格也合理,很快就有人要买。不过房产证写的是他哥的名字。 卖房肯定是用哥哥名义,900万房款,自然也打进他账户。 对此,徐大山毫不担心,他打心底信任哥哥 。 真没想到,徐大明辜负了弟弟的信任,900万到账后,只给弟弟转了850万 。 此刻,徐大山始终都想不通,哥哥转的钱咋少了50万。他抹不开面子直接问,寻思哥哥大概是手头紧,等周转开就会补上。 所以徐大山没追着问,徐大明也压根没提这50万的事儿。 日子久了,徐大明看哥哥始终没补50万,实在沉不住气,就找哥哥当面问了。 让徐大山没想到,哥哥张口就说:“你要是放弃爸妈遗产继承,我就把这50万给你。” 徐大山愣了,向来敬重的哥哥竟提这种要求。父母遗产他和哥哥都有份,凭啥要放弃? 徐大山心里窝火,但不想跟哥哥闹僵,到底还是顾着手足情分。 最后,他顺着哥哥的意思,在 放qi遗产继承书上签了字。 可签完字,徐大明没按约定转50万。徐大山找上门理论,他反倒咬定房子是自己的,说900万是拆迁补偿。 令徐大山万万没想到,哥哥会这么睁眼说瞎话。 为钱撕破脸,徐大山这下懂了,在利益跟前,亲手足也靠不住。 他一时恼怒,把哥哥告上了法庭,索要50万退款 。 法庭上,徐大山拿出购房款、装修支付凭证,证实房子虽挂哥哥名,钱却是自己实打实出的。 在民事诉讼里,《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负责提供证据,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 比如,你起诉别人欠你钱,那就得拿出借条、转账记录这些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 但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自己去收集证据,像有些关键证据被相关部门保存,个人无权调取,或者人民法院觉得审理这个案件需要某些证据,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去调查收集证据。 而且,人民法院收集到证据后,还得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这些证据,要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多方面考量,以此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让判决结果经得起推敲。 法庭上,徐大明一口咬定从没和弟弟约定借名买房,坚称900万是拆迁补偿款。他还说转给弟弟的850万是家庭继承纠纷协商好的,剩下50万属于没分完的家庭共有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定,徐大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实这900万属于拆迁安置所得款项。 相反,徐大山提交的购房款、装修款等支付凭证充分证实,房子是他实际出资。虽没签书面借名协议,但综合现有证据,能认定房子属于借名购买的事实。 按照《民法典》第6条:民事活动得讲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得合理划定。 最终,法院判决徐凯山须向徐凯峰返还售房款50万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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