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清朝初期,泰原府寿阳县有个人叫做余国祯,虽然年过五旬,但老而不尊,依然十分好色,全然不顾人伦之理。他有三子,长名春曦,次名春旭,幼名春明。
长子春曦,娶妻汪氏,颇有姿色。二人成婚不久,恰遇大旱之年。
一日夜间,春曦往田间看水,一时未回,汪氏则在房中洗浴。余国祯听得声响,启门而入。汪氏以为是丈夫回来,并未转身。待走近时,方才晓得是公公。
那汪氏乃是一介女流,余国祯逼迫,汪氏实难推托,遂而从之。自此之后,二人常相往来。
即便如此,余国祯仍旧不满,便思一计,谓春曦道:“田间事多,收获不能均等,不若领钱去做生意。”
春曦应允,领了五两银子,一去三月未归,翁媳每夜同寝。然春曦颇有天赋,生意甚是获利,遂不愿再行农种田。转往各地贩卖棺木,亦获利不少。
转瞬三载,次子春旭娶妻黄氏。入门两月,一日晚间,黄氏见大伯不在家中,便来找大嫂闲话。岂料遇着公公正在汪氏房里,黄氏急忙躲避。
余国祯恐事败露,与汪氏商量,二人定下一计。次夜,黄氏独自歇息,大嫂助之,黄氏不得已而从焉。
此后,三人提防缜密,二子皆未可知。
又过数年,幼子春明娶妻石氏,仪容俊雅,比两位嫂嫂更加貌美,但性情刚烈。
余国祯对汪氏说:“此前你助我得二媳,我心甚喜;如今三媳过门,望你再次相助,家中财产,必多分你一些。”
汪氏道:“今日虽是这等说辞,倘若事成,恐你食言。”
余国祯却说:“我既言之,必行其果。”
正说话间,黄氏进来,余国祯连忙说道:“二媳来的正巧,你二人一起去污蔑三媳,她面上挂不住,自然不敢对外说起,我计可成。”
黄氏道:“这有何难?”
次日早起,兄弟三人各自外出去了。汪氏与黄氏叫石氏道:“三媳来与我同坐。”
坐不多时,公公自外而入。石氏欲起身回避;不料黄氏却说:“三媳稳坐无妨。”
余国祯竟与三媳紧挨坐下,惊的石氏失色而奔。
大媳与二媳见状,一把扯住,任由国祯欺辱。石氏高声大喊,怎奈三人上下其手,把她按住动弹不得。事后,石氏满面羞惭,忿忿而出,一头钻在房里,自缢死了。
及至午后,兄弟三人相继归来。春明推门而入,忽见妻子吊死在梁上,惊骇大哭,忙问家人,二嫂答:“不知。”
春明无奈,只好令人报于岳父知道。
他岳父名叫石富,岳母方氏,妻舅石康、石泰,纷纷前来查看。石富谓春明道:“你夫妻莫非有所不合,她受气不过,自缢死了?”
春明答:“我夫妻向来和睦,今日上午我未在家,不知怎的,回来便吊死了。”
石富道:“如此说来,便是与你两个嫂嫂不和,以致如此。”
汪氏与黄氏同声道:“三媳才进门一月,我等稀罕不及,怎有不和之说?”
石富疑问道:“都说无事,那我女为何致死?”
次日,石富具状告上县衙。周县令看了诉状,即准发牌,将一干家人拘来问话。县令对众人道:“所有人犯,都跪踊道上去,不准上来。”
众人跪定,县令先把汪氏提上来,问之:“你家三媳婶是怎么死的?”
汪氏答:“是上吊死的。”
县令气愤道:“我是问她因何而死。”
“民妇不知。”
“昨日你可在家中么?”
“民妇在家。”
“那你就把昨日之事,一一说与本县听来。”
“昨日上午,我与二媳同坐,三媳独坐一处,我二人并未听得半毫声响,不知什么缘故,突然便寻了短见。”
“你们三个都是儿媳,同属一家人,为何你二人同坐,偏不叫她一起?”
“叫了,她不来。”
县令思索道:“她是新媳,怎会贸然疏远?此言未必可信。”
又将黄氏叫上来,问道:“你可知三媳为何寻短见么?”
黄氏答:“新媳自进门来,从不出来,我亦不知其为何缢死。”
县令大怒道:“本县方才问你大嫂,她说你们三人昨天同坐在一起,你为何说她独坐?”
“她本来是不出来的,后来我二人叫她,方才出来同坐。”
“既然同坐在一起,为何突然吊死?难道是被你们逼死的吗?”
“并没有。”
县令见她说话左右不明,料想其中必有缘故。因此再提汪氏,问道:“你说你们二人同坐,三媳不来;黄氏却说,你们三人在一起,到底谁在说谎?还不快快招来!”
汪氏七推八阻,神情慌张,言语前后颠倒,不能统一。
县令叫换春曦、春旭来问:“你二人的妻子,平时可有奸夫吗?”
二人答:“并不与人来往,更不见有奸夫。”
正巧仵作回来,禀告说:“已为石氏验明尸身;但见她外衣整齐,里衣皆裂,下身有遗,乃被人侵犯之状。”
县令点头,再叫汪氏与黄氏,问之:“本县已问明,是你二人伙同奸夫,挟令其从,石氏性烈,故此自缢而亡;你们若是坦白招认,本县教免施刑法!”
岂料二妇仍旧强争强辩。县令大怒,喝道:“刁妇安敢如此!拶指夹上!”
汪氏尚且苦撑,黄氏却熬刑不过,乃招前情。县令闻言,大吃一惊,即差精兵四名,捉拿余国祯归案。
谁知,余国祯恐颜面扫地,不等差兵来拿,早已跳水而死。
既然无法定下罪主,县令只好陈列诉状,叫二妇各自画供,而后分别打了三十,拟定偿命,不日处决。
万恶淫为首
扒灰佬该五马分尸[好生气]
有谁信呢?
该死
我屮,牛笔
太原府,寿阳县居然有这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