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陈宪看 2024-03-07 20:25:42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努力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之前的2月29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在针对新出台的《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时也表示,通过柜台渠道投资债券市场,可以将储蓄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在现阶段,我国作为金融大国,距离金融强国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这个差距具体表现之一是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偏低,低于金融强国的水平。我国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偏弱,也与此有关。通过金融强国建设和金融高质量发展,逐步缩小这个差距,使财产性收入带来财富效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

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我们看到,2018~2022年五年间,我国居民财产净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3%、8.52%、8.67%、8.76%和8.75%。2023年前三季度,这一比重分别为8.81%、8.86%和8.69%。由此可见,我国居民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保持在8.5%左右。发达国家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高,通常在16%以上,意味着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较大提升空间。

从结构来看,目前,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较为单一,投资回报率偏低。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高度集中于利息收入与租金收入。利息收入以银行存款和债券利息为主。过去,我国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利息收入占财产性收入比重保持在60%以上的水平。近年来,利率进入下行通道,利息收入占财产性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除利息收入外,过去很多年,房地产成为居民重要的投资品。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居民的租金收入也呈现下降趋势。可见,稳定并提高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及其占比,需要拓展更多的投资渠道,比如,增加来自金融投资渠道的收益。

居民利息收入来源应该更加多元化,既包括银行存款利息,还包括居民从雇员养老金计划中所获利息收入。数据显示,1953~2019年,某些发达国家雇员养老金计划带来的利息收入占居民利息净收入的比例始终高于30%。部分国家财产性收入以股息、红利收入为主。以美国为例,其2019年股息与分红收入的占比已经达到38.1%,仅次于利息收入占比,其他发达国家也基本如此。我国居民来自资本(股票)市场的财产性收入较长时间未实现正增长,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几乎为零。对相当部分股民而言,这个比重为负值。

财产性收入及其占可支配收入之比增长,将带来财富效应。财富包括两种形式: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经验表明,当下和未来能够带来财富效应的主要是金融资产。财富效应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拉动消费,这对增加有效需求,改变社会预期,打通国内大循环堵点,将产生重要影响和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提高他们的投资收益,无疑是金融强国建设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要求。聚焦并实现这些目标,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努力,尽快作出切实的改变。

(文章原载于2024-03-06《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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