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深圳创业板公司易事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6)发布公告称:
该公司,创始人、原实控人、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扬州东方集团)实控人何思模(何思模持有扬州东方集团90%的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思模之子何佳等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88号)。
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0.05%。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2.93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 10.9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1.74%,没有虚增利润。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2.30%,虚增利润总额 1747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3.71%。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6.22%,虚增营业成本 5.60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99%,虚增利润总额1150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24%,虚增营业成本2.5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虚增利润总额48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2017年到2021年五年间,易事特合计虚增营收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3亿元,虚增利润约3429万元。
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易事特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顺江、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肖大志、牛鸿、关易波、林丹丹、于玮、万祖岩、王进军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
对易事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何思模处以1000万罚款,考虑到何思模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已经被证监会处罚过2次,此次拟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陈硕、副总经理胡志强、副总经理鄢银科、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赵久红、时任监事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肖大志、董事牛鸿、独立董事关易波、独立董事林丹丹、时任副总经理于玮、副总经理万祖岩、时任副总经理王进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拟对易事特、何思模、何佳父子等责任人罚款合计3250万元。
同日易事特公告,因上述处罚,公司股票被施加其他风险警示,即ST。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复牌后,简称更改为ST易事特,因股票为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仍然为20%。
易事特是2023年5月11日公告该公司及何思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当日易事特股价报收于7.94元/股,至2024年7月5日收盘股价报收于4.01元/股,股价已经跌去48.36%。总市值为93.36亿元。
相信在现在市场的大势下,ST易事特复牌后,可能将收获数个跌停板。是否会跌破一元生死线,进行一元保卫战,尚有待观察。
根据资料显示,何思模,1965年2月出生,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何思模16岁就入伍当兵,退伍后回到老家当过中学老师。1989年24岁的何思模辞去了老师的工作,和几个伙伴东拼西凑,拿着3000元,到江苏省扬州市承包了一家国营企业,做UPS电源,这家公司后来发展成易事特的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2000年,何思模在广东省东莞市塘下镇投资设立了生产基地,后来又迁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广东公司取英文东方EAST的音译为易事特,主营高端电源。
2010年,易事特的年营业收入突破了6亿元。
2014年1月27日,易事特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何思模很快登上富豪榜。2017年,何思模家族的财富高达17亿美元,2020年其财富也有82亿元,为东莞首富和家乡安庆宿松首富。
上市前,易事特的主业是高端电源,上市后进军光伏行业,推出光伏绿电+储能产品,成为双主业。2023年,易事特高端电源营收25.38亿元,占比52.97%,新能源营收22.33亿元,占比46.59%。
何思模常以教授的身份鼓吹易事特的高端电源及光绿电+储能产品,还同施一公院士等有过交集。
2009年5月,何思模投资1200万元设立了广东省首个企业冠名的慈善基金—广东易事特慈善基金,他还是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东莞市慈善基金发起人之一,担任广东省慈善总会荣誉会长。2010年何思模曾宣布,自己去世后,会把所有财产都捐出去,一分钱也不留给儿子。
在硬币的另一面,何思模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短线交易及信披违规等,连本次处罚在内已经三次被证监会处罚,可以说是劣迹斑斑。
2018年5月24日,证监会对何思模操纵市场、短线交易进行处罚:
2015年2月,易事特成立员工持股计划,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自筹资金,以及何思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扬州东方集团向员工提供的无息借款及其他款项,对于扬州东方集团提供无息借款部分对应份额,除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的约定收益外,其余收益归扬州东方集团所有。
2016年11月28日,何思模滥用提案权,以拉高股价为目的,控制易事特提出并公告10股转送30股“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
2016年11月28日收盘,易事特股价为6.38元/股。当年12月16日,飙升到13.48元/股。2017年3月17日达到股价历史高点16.30元/股。
在此期间,何思模决策卖出员工持股计划中96.15%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获利约6077万元。同时,何思模还将利用“朱某”账户买入的易事特股票卖出,获利约323万元,何思模在控制“朱某”账户时还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以上违法违规操作中何思模总获利6400万元。
证监会对何思模操纵市场,没收违法所得6400万元,并处等额罚款6400万元。对何思模短线交易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8亿元。
2018年7月,何思模辞去易事特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由其子何佳接任董事长,但何思模依然是易事特实控人,掌握经营决策权。
何思模捅的篓子还不止这一件,2020年9月3日,何思模再次被证监会处罚:
2016年底到2017年初,海陆重工(证券代码002255)重组江南集成。易事特持有江南集成10%的股份,何思模是江南集成董事,且江南集成与易事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提前得知内幕消息的何思模及妻子张某控制“张某”等5个账户交易海陆重工股票,经交易所计算约亏损177万元。证监会决定对何思模处以60万元罚款。
据易事特公告,2017年其营收为73.18亿元(未扣减造假数据),2018年急剧下降到46.52亿元(未扣减造假数据),这为何思模及易事特业绩造假提供了动力。
同时,何思模也与广东国资联系,计划交出易事特的控制权。
2018年底,何思模与珠海华发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将扬州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集团,引入华发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发集团是广东省珠海市最大的综合型国有企业集团。
2019年9月,易事特将该计划的交易对象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委管理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健)。
2020年7月,转让方案再次进行调整,何思模又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锐)达成一致,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易事特4.18亿股,占总股本的18%股份。且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何思模和扬州东方集团得以套现18.50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易事特进入了长期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广东恒锐虽然在董事会中拥有两个席位,监事会主席也是其派出,但易事特的经营权还是在何思模、何佳父子的掌握中。
广东省国资委全资控制的广东恒健虽然持有广东恒锐62.13%的股权,但广东省国资也不能被宣布为新的实控人。
2023年1月,广物集团拟出资25.05亿元。以6元/股的价格,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全部约4.18亿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7.94%,同时扬州东方集团继续放弃全部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这一安排,广物集团将成为易事特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成为易事特新的实控人。
但受易事特及何思模被立案调查及股价大跌的影响,这次股份转让并未完成,易事特目前还是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虽然放弃了其持有31.7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但何思模、何佳父子依然能通过第三大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7.42%,何佳持股57.53%)对易事特施加影响。
2024年6月28日,易事特公告,扬州东方集团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补充了2000万股易事特股票质押,目前扬州东方集团已经将易事特总股本14.01%的股票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的44.16%。
2023年,易事特总营收为47.93亿元,归母净利润为5.629亿元。2024年一季度,易事特营收和利润大幅度萎缩,营收为6.689亿元,归母净利润为46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