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涉嫌虚假诉讼和多数人有很大关系

于无声之地在线 2024-04-25 16:12:32

近日,泰安高律师因为涉嫌虚假诉讼成为热门话题。

当然提出意见的基本都是律师等法律人。

多数意见就是,高律师无罪。

有人觉得高律师大意了,作为律所主任,把手续做好,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里除了证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实涉及到各方利益的争论。

首先,本案中的农民工,事实是75名农民工已经拿到了工资报酬,并且是包工头垫付的。

其次,本案涉及的发包方以及承包人并没有支付75名农民工工资报酬,其实际并未造成损失,说到底,就算高律师构成虚假诉讼罪,发包人和承包人欠的钱也要给。

再次,参与涉嫌虚假诉讼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的是“弱势”群体,追讨的是农民工工资。

最后,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和审判法院,民事案件再审被改判,确实很罕见,很明显,这里面有“事”。

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发包方是国企,这事又上访,又起诉,有人不高兴,更影响了某些人利益。

法律规则从来就是从制定开始的,只有有用的人才能用到。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群体当然知道其中的道理,比如高律师被判决构成虚假诉讼罪,那么以后律师的工作就不好干了。因为本案确定的虚假诉讼标准就是在限制诉讼。

律师可以代理农民工,以及最基层的广大人民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不干了,他们的权利怎么维护和保障?

所以说,与农民工相对的利益群体,发包人以及承包人,以及发包人以及承包人所维系的利益群体,一定会想办法,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人,包括律师,彻底打倒。

或许有人觉得律师就知道收钱,如果有人觉得律师倒了,就不用花钱了,那就错了,因为没有人替你说话了,你就啥也不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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