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吞并朝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初步介入阶段,通过甲午战争使朝鲜脱离中国附属国的身份,置于其势力范围之下;
二是日俄势力相持阶段,日俄两国在朝鲜争夺,最后通过日俄战争日本确保俄国势力无法干预朝鲜局势;
三是正式吞并阶段,通过条约的形式以及实际上的全方位控制来吞并朝鲜,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第一阶段标志事件是甲午战争,直接起因是1894年朝鲜爆发东学党起义,朝鲜官方无力镇压因此向清政府求援,期间日本也乘机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的名义出兵朝鲜,蓄意挑起中日两国的战争。
甲午战争最终以清政府战败结束,两国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地位,但实际上此时的朝鲜沦为了日本的势力范围,日本通过派遣“顾问”安插在朝鲜的政府部门来干涉朝鲜的内政。
不过朝鲜自身为了摆脱日本的控制,与俄、美等列强交往密切,特别是俄国的势力迅速地在朝鲜扩张,此时的日本还不足以在朝鲜一家独大。
甲午战争中日激战
第二阶段是甲午战争之后到日俄战争之前的日俄两方势力相持阶段。《马关条约》的签订,列强俄、德、法三国为了各自利益于1895年4月提出让日本归还辽东地区给中国,史称“三国干涉还辽”。
其中俄国对此事尤为重视,俄国早就想染指中国东北以及朝鲜,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取的巨大利益让俄国极为眼红。
“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带来的一系列后续影响,让日本不得不调整朝鲜的保护国政策(日本最先设想是将朝鲜变成其保护国),从此也将俄国视为假想敌。
由于俄国的强势以及朝鲜王室(朝鲜王室希望能以俄制日)支持俄国在朝鲜的势力扩张,日本在朝鲜的势力有一定程度的龟缩,日本将控制朝鲜的重心放在了港口、铁路、矿山、电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和资源的获取上,这也为其之后吞并朝鲜埋下了基础。
1895年10月,日本驻朝鲜公使三浦梧楼指挥实施了暗杀朝鲜王后闵妃的计划。“虐杀闵妃事件”之后,朝鲜政府迫于日本的压力,解雇了亲俄派官员,大批亲日派官员被任用。
朝鲜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就在日本的影响下开始进行内政改革,在1895年12月,朝鲜亲日政权为了改革颁布了“断发令”,此命令致使朝鲜爆发起义。
俄国前驻朝鲜公使韦贝尔、新上任的公使士贝耶以及朝鲜亲俄派官员利用起义混乱的机会,于1896年2月让朝鲜国王李熙以及朝鲜王族从日本控制的王宫逃到了俄国驻朝公使馆,直到整整一年后的1897年2月,李熙才从俄国公使官搬出,这一事件被称为“俄国播迁”。
“俄馆播迁”事件极大地改变了日本与俄国在朝鲜的政治力量对比,直接导致了朝鲜的亲日政权垮台和亲俄派政权的上台,日本在朝鲜的影响力迅速下降,就如前述一样,日本的势力一定程度上在朝鲜龟缩了起来,不得不调整其在朝鲜实施的政策。
现今的朝鲜半岛
日俄两国在朝鲜的争夺过程中,日本对朝鲜的政策被迫做出了改变,试图与俄国一同控制朝鲜,甚至设想按南北两部分来分割朝鲜作为两方的势力范围,但俄国拒绝了该方案。
1896年5月以及6月,日俄两国相继签订了《小村—韦贝尔备忘录》《山县—洛巴诺夫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实际上表明了日本对俄国做出了让步,朝鲜名义上保持独立,但实际上是日俄两国的势力范围。
1897年8月,朝鲜国王李熙在俄、日等列强的支持下称帝,将国号定为大韩帝国,但对日、俄两国来说影响并不大,因为大韩帝国(后文称韩国)照样处于他们的势力范围之下。但日俄两方在韩国的均势很快被俄国在中国东北的侵略行动所打破。
1897年12月,俄国眼红德国强占中国胶州湾,让其太平洋舰队占领了中国旅顺军港,并且于1898年3月强租辽东半岛旅顺和大连地区。大约在同一时期,俄国也想要强租韩国釜山港外的绝影岛。
俄国的这些行动让日本感到强烈不安,致使两国关系紧张,日本在采取相应动作的同时也在利用这些事件来谋求与俄国签订新的有关韩国的协定。
在这期间,韩国的局势也骤然变化,从1898年2月开始,韩国的“独立协会”掀起了反俄运动,要求政府解雇俄国的军事以及财政顾问,寻求韩国自立。
日本利用这些机会与俄国进行交涉,提出所谓的“满韩交换论”,用承认俄国在中国东北的势力范围来换取整个韩国的利益,但俄国也是胃口大,在其势力退出韩国的情况下,还想保留对韩国的发言权,因此并没与日本达成共识。
1898年4月,日俄两国签署了第三个协定—《西—罗森议定书》,协定里日俄两国再次强调了韩国的独立地位,其它条款则是俄国作出让步,此时在与俄国的博弈中,日本取得了优势。
日俄战争日本骑兵
俄国自从强租旅顺之后,获得了其梦寐以求的太平洋地区不冻港,不过俄国海军中有官员还想进一步获取韩国东南部的军港,但又怕激起与日本的军事冲突。
恰好在1899年5月,韩国政府宣布开放马山浦港,该港用于规划各国公共租界,俄国之前看上的就是那里的港口因此想要购买,但日本并不会如他愿,抢先夺下了该地区,俄国不得不放弃。
自义和团运动爆发后八国联军侵华,俄国出兵攻占了中国东北,驻军遍布整个东北地区,最高峰超过十七万人。
俄国人的各种行动再次让日本感到深深的不安以及威胁,因此双方展开了外交会谈。而几乎与此同时,日本也与英国展开有关双方同盟的谈判。
1902年1月,日英双方签署了《英日同盟条约》。条约中一些条款规定:缔约国的一方如与其他国家发生战争时,另一方应严守中立;如同盟国一方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国家作战时,另一方应给予军事援助,媾和时也须与同盟国协商。
如果上述条款应用于日本和俄国在韩国的争夺的话,就是说当日本与俄国如果围绕着韩国的权益发生战争时,英国要保持中立,但如果有第三国,比如说法国(俄法两国曾缔结同盟关系)加入俄方战斗时,英国则要站在日本一方作战。
1902年4月,俄国在列强的压力下,与清政府达成俄军分三批次撤出东北的协议,但第一期俄军撤走之后,在1903年4月的第二次撤兵期限之时,俄国违约了,拒不撤军。5月,俄国又在鸭绿江河口位于韩国的一侧砍伐森林构筑防御工事,日本再次表示不安。
此时的日本与俄国之间的斗争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在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况下于1903年8月进行交涉,但两国最终未达成共识,日俄战争爆发。
日俄战争俄国军队
自此,日本吞并朝鲜的计划进入第三阶段。
在战争爆发之前,韩国已经宣告中立,但日本在战争期间逼迫韩国签订《日韩议定书》,这一协定等于说韩国随时能被日本军事占领。
在日军的行动上也说明了这一点,日本在日俄战争期间是先对韩国采取了军事行动,韩国境内的铁路线、军事用地、电信设施以及人员等等都被日本强行征用。
1904年8月,第一次《日韩协约》签订,协约规定了韩国外交和财政的一切要务都置于日本的指挥之下,韩国开始沦为日本的保护国。
不仅如此,日本还将日俄战争之前在韩国的驻扎队扩编为驻扎军,通过武力统治韩国,一开始驻扎军有九千人左右,战争结束后规模扩大到两万八千多人。实际中的韩国与殖民地已经没有太大区别。
日本取得日俄战争胜利之后,美国、英国、俄国等国先后承认了韩国是日本保护国这一事实情况。
1905年11月,日本迫使韩国签订了第二次《日韩协约》,条约规定了由日本掌握韩国的外交权,并且设置统监府以控制韩国,韩国正式沦为日本的保护国,而此时的韩国在美、俄等国之间周旋以求改变这种局面,但列强无人理会此事。
第二次《日韩协约》签订之后,伊藤博文出任统监府第一任统监,其不仅在监理指挥朝鲜的外交权,并且手握军事权柄,有使用驻扎军的权限,韩国的内政权也受其约束。
1907年6月,韩国派密使参加在荷兰海牙召开的万国和平会议,祈求控诉日本的不法行为,伊藤博文接到消息后逼使朝鲜高宗李熙让位并且抛出新的日韩协约草案。
1907年7月,日韩签署了第三次《日韩协约》,根据协约规定,日本完全掌握了韩国的内政权力,法令的制定、行政的施政、官吏的任免等内政权力都必须得到统监的同意;日本人可担任韩国的正式官吏;韩国内阁各部门配备日本次官(副部长),司法部门由日本人掌控;除保留一个大队的兵力担任皇宫守卫之外,其余韩国军队全部解散。
第三次《日韩协约》的签订,韩国完全丧失了主权,已无国家之体,可以说已经彻底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1910年8月,日韩签订了《日韩并合条约》,条约规定韩国将主权永久让于日本。此条约的签订,表明了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协约条文上,日本都正式吞并了朝鲜半岛,该地区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才脱离了日本的掌控。
日俄战争是代理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