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在公司年会上喜中11万元大奖,结果公司只给了20300元

纷飞 2023-12-14 14:47:13

广东深圳,女子在公司年会上喜中11万元大奖,结果公司只给了20300元,剩下的坚决不给。女子辞职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剩余奖金,竟然未获支持,于是又起诉到**。 2017年8月,小李进入这家公司,由于长相姣好,当上了前台妹子。这家公司是一个通讯设备公司,看起来非常正规,跟小李签了一份长长的劳动合同。 小李刚开始工作没几个月,就迎来了2018年的春节。公司决定搞一个大型年会,不仅公司员工都要参加,还特邀了一些供应商,规模超级庞大,热闹非凡,气氛相当好。

年会期间进行了抽奖活动,小李居然非常幸运,虽然才刚刚入职几个月,也有机会参与抽奖,然后她就中了11万元的现金大奖!现场所有员工都见证了这一刻,公司高层当场向小李颁发了奖券。公司这么做,当然让现场员工无比欢呼雀跃,觉得在这样的公司工作未来无限光明。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年会结束后,公司居然没有完全兑现承诺,只给了小李20300元,剩下的奖金就这么消失了。 2018年4月,小李决定离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公司不给她剩余的奖金。后来她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剩下的奖金。

小李觉得当时那么多人都在场,提起仲裁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仲裁委员会却没有支持她的请求。于是,她决定转而向**提起诉讼,称年会奖品是公司的福利,既然让所有员工都参加,那不管谁中奖了,公司都应该支付。 不过,公司却坚称这次抽奖不仅针对员工,还有供应商参与,所以不是公司的福利,而是一种赠与。既然是赠与,公司有权撤销。 这么大的一家公司,无论年会抽奖是公司福利还是赠与,都是当着所有员工的面颁发的奖券,事后却不兑现承诺,真是一点也不考虑会对其他员工对公司的信任造成影响啊! 更何况已经发了2万元了,剩下的只有9万元而已,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尤其是通讯设备公司来说,应该是个小数目。

为了区区9万元,做出这种毫无信用可言的事,这老板到底在算什么账呢? 小李认为这笔奖金是公司的福利,应该支付给她。而公司则主张这笔奖金是赠与,有权撤销。双方就这笔奖金的性质发生了争议。 不过,嘛,说实话,如果这笔奖金是属于赠与性质的话,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作为赠与人的公司在赠与完成前,也就是发放前,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不发也没关系。 但是,这种抽奖的行为,显然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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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2-15 05:59

    玩不起就别装B

  • 2023-12-15 08:42

    公司这么多高层,层层剥削下来,能有差不多20%给你就算烧高香了!你还是太嫩了,独吞是绝对不可能的!

  • 2023-12-15 14:55

    都是内定好的,这次不知道怎么出错了,没有作废就不错了

  • 2023-12-15 09:33

    可能是抽奖程序错号了,本来是内定的结果跳到了新手大礼包去了[汗]

  • 2023-12-14 20:39

    一句话,无赖。

  • 2023-12-16 09:59

    知足常乐,有二万多意外收获算不错了。这种一般都是针对干了多年的老员工或者是内定,你进厂几个月万一领了就跑了,多搞心态

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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