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营销费用排名居前,厦门小餐馆被罚100万回应“宰客一条龙”

都先生说房 2024-08-27 09:44:31

之前网上流传一张数据表,有媒体统计了过去十年我国城市营销费用并进行排名,我省唯有厦门上榜,而且高居第七。厦门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不用说碾压福州、泉州、漳州,恐怕我省其他城市全加起来都没有它们多。

砸这么多钱在城市营销上,可以把厦门的城市管理策略和理念看得清清楚楚。回顾过往,早在2013年厦门人大就有重视城市营销,设立营销资金的提案。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这项举措早已得到落实并且长期坚持。

当然,说到旅游宰客的事,最近又搞了一个大新闻。思明区一家小饭馆被认定为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影响交易,被处以罚款100万元。那这家店贿赂了谁呢?贿赂了出租车司机。没错,请大家相信自己的眼睛,贿赂的是出租车司机!

这100万的罚款,要比去年洛阳那位大爷卖菜赚21元被罚11万更加令人震惊。司机给商家介绍顾客,此类行为在经济生活领域很常见,于是很多网友都表示不解,这其实就是中介行为,为什么会认定为贿赂呢?那么多房产中介坑人,有没有被这样处罚过?

这家店老板表示自己才开店几个月,还没赚到钱,而且司机把顾客拉到他们店里吃饭,也就给5-20元的回扣。我们知道司机只是开车的,他们无权无势,只能介绍带客并不能强迫顾客消费,几块、十几块也就是一瓶饮料、一杯奶茶的钱,这“贿赂”的门槛是不是低了点?

如果说这家餐馆宰客了,或者说它们正是“宰客一条龙”上的一环,那么放下金额不论,这处罚倒也不算冤枉。倘若价格公道没有宰客,那雇员没有健康证等其他问题给个警告也就是了。

我特地又看了一遍央视6月8日的新闻,当时说得清清楚楚,这条“灰色产业链”是出租车司机把游客诱骗至旅行社,然后旅行社售卖高价套票,导游带游客逛店挨宰,商家给导游大笔回扣。

由此可见,旅行社才是“灰色产业链”和“宰客一条龙”的源头。看到这里,凡是眼睛雪亮的人都想问问:出租车司机拉客去的旅行社处罚了没?那些旅行社罚了多少款?金额有没有高于这家小餐馆?

一口气罚款100万,确实能让人看到整治力度大,同时财政又有大笔资金进账,这不比抓一辆电动车200元、300元慢慢罚快得多吗?我们大家实在好奇,一次才给司机最多20元的回扣,这小店主就算真有宰客,也得做多少单生意才能赚到100万?有没有八市海鲜摊短斤少两赚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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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先生说房

简介:做自媒全凭一身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