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某地广电网络公司被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以“存在违规行为”为由,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暂停其参加陆军范围采购活动资格,与此同时该地电信公司也被做出了同样的处理。
根据相关的公告,我们可以发现某地的广电网络公司和电信公司均是由于参与“互联网出口出租”相关项目,因涉嫌存在违规失信行为而导致从2024年9月30日开始暂停他们停止参加陆军范围采购活动资格。
我们暂且不讨论广电网络和电信公司存在那些具体的违规失信行为,我们把关注点转移到近年来通信市场的竞争问题上来,做个简单的分析。
1.近年来由于电信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特别是中国广电正式成为我国的第四家通信运营商以后,在传统的电信业务领域上就战火不断,而这种电信业务的竞争最普遍的形式就是价格战。
2.对于电信公司和广电网络公司来说,他们在竞争的历史上具有高度的相似之处。
(1)广电网络公司在正式获得互联网业务牌照以前,是没有资格经营宽带业务的,然而各地广电网络公司依托深入庞大的有线电视网络很早就将宽带业务渗透到千家万户并且获取收入和利润,严格说来在有线电视公司(通常是广电网络公司)获得互联网业务牌照以前经营的宽带业务是不合规不合法的。
(2)与广电网络经营宽带业务类似,电信公司在很长的时期内也依托其规模优势在悄然运营电视业务(即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电信的IPTV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宽带来承载的视频业务,严格来说在电信公司正式获得国家的IPTV传输牌照以前运营的电视业务也是违规甚至违法的。
可见,部分地区的广电网络公司和电信公司仗着国企的身份敢于打“擦边球”,也正是因为成功打赢了“擦边球”的经历助长了他们敢于“违规”的信心。
3.长期的市场竞争使得一些电信运营商在经营过程特别是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敢于使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赢得项目,这些手段往往被堂而皇之地披上了“营销”的外衣以后,大家却觉得是一种荣耀。
殊不知,在社会上能行得通的营销方法到了军队中并不一定被认可,那些高明的营销到了军队项目投标中可能会被视为令人不齿的下三滥手段,因此这些商家被制裁也是情理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