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刺马案

长岳和文化 2024-11-09 19:48:39

清朝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二月,马新贻任浙江、福建总督,八月改任两江总督。在安徽任职期间,他以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为主要任务,多因军功升迁;在浙省则致力于经济复苏和治安管理;在江苏主要操办军务。清末裁勇改兵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马新贻对已成黑社会势力的湘军散兵游勇惩治严厉,抓到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同时致力于捕盗和裁撤扰民关卡。但江宁是湘军攻下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马新贻恨之入骨。

同治九年(1870年)8月21日原是总督阅视武官投射的日子,因大雨推迟到8月22日。这天上午10时,马新贻来到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由于他实际住宿在江宁府衙门,校场是江宁府的校场,所以步行来回。马新贻阅览完毕回署,旗牌在前引道,巡捕、差弁、亲兵、家丁和随弁紧跟其后,两旁挤满围观群众。至后院门外时,有人跪倒路旁喊冤,巡捕前去查问,马新贻照旧前进。

再走几步,突有人高呼冤枉,一人从人群中窜出直扑马新贻,并抽出匕首插入其右肋,马新贻倒地。跟随差弁方秉仁上前夺过匕首,其他差弁将刺客控制。刺客口中高呼:“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仰天大笑后从容就捕。匕首深入数寸,马新贻气息奄奄,临终之际口授遗疏,其子马毓桢代书,托魁玉代呈朝廷。至23日下午2时许,马新贻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

马新贻死亡后,中军副将喻吉三命巡捕将凶犯押到督署候讯,并差人飞报江宁将军魁玉和司道各员。江宁布政使梅启照在贡院疏消暴雨积水,闻讯后与署盐道凌焕即刻赶到将军府向魁玉报告。魁玉看到马新贻的样子后,许久才放下被子。他先请大夫救治,并劝慰金夫人等家人,然后走出上房讯诘凶犯。再三讯问,凶犯只称是河南人,名张汶祥。问其行刺缘由,闪烁其词。魁玉生气地喝令带出去,让梅启照将凶犯带往上元县严刑讯究。8月23日,加派臬司贾益谦、候补道勒方、候补知府钱海永、皖南道李荣、江苏候补道孙衣言、山东候补道袁保庆等轮流审讯。魁玉一面督促司道各员继续会审,一面拟折紧急驰奏朝廷。

1870年9月5日,慈禧派漕运总督张之万前往江宁审理刺马案。张之万听说此案背后有主使,惊恐万分,生怕遭报复,刚来江宁几天不见客、不审案,和魁玉、梅启照思索后决定拖延。审理中,因害怕张汶祥熬刑不过死亡,数日未用刑,只是让张之子女在张汶祥旁边受刑,张汶祥则侧头不看。12月9日,朝廷发布谕旨批评张之万等人拖延。12月12日,张之万等人奏结审理结果。称张汶祥对马新贻的怨恨有三:一是张汶祥曾参加太平天国运动,后外通海盗,因马新贻剿灭海盗,杀其众多同伙,在逃海盗龙启沄等教唆张为同伴复仇;二是张汶祥私开典当铺,被马新贻禁止,本利俱亏;三是其妻罗氏被吴炳燮强占,张汶祥曾拦马新贻轿子控告,未被重视,心怀怨恨。张汶祥早有杀意,同治七年、八年屡次到杭州、江宁欲行刺,未能得逞。张之万等人认为张汶祥为一人作案,无同党或幕后主使。

慈禧收到奏结后,认为张之万等人所说的杀人动机难以成立。于是下令将主审和司员更换,令曾国藩速回江宁,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赶赴江宁复审。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后一直受中外抨击,列强嫌他惩处不力,国人骂他“残民媚外”。此次让他回任两江,虽应是好事,但他曾固辞。不过朝廷命令有病也得去。11月启程,12月到达江宁后,他查阅卷宗,记录相关犯人名字。

郑敦谨是湖南长沙人,道光进士,有铁面无私声誉。他到江宁后,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此案。但最终复审结果仍维持了张之万等人的原判,张汶祥被处以极刑,并于马新贻灵柩前摘心致祭。

“刺马案”震惊全国,成为晚清第一号大案和奇案。各种传说和猜测层出不穷,大量野史、笔记、小说、戏曲对案件原委有众多说法,这一案件也让朝廷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更加谨慎,其审理和定罪结果成为清政府重要参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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