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理财到户部,金朝财政管理发展历程,财政管理的建设与完善

恨荷评历史 2023-06-10 07:16:00

金朝立国120年,除长期以户部统管全国财政外,三司也曾短暂取代户部成为财政管理中枢机构。关于金朝财政中枢管理体制问题,学界已有所论。

郭威《金代户部研究》探讨了金代户部机构及职官设置,认为户部真正掌管全国财政大权是在海陵朝,金代户部承袭唐宋,其运作也与唐宋基本相同。王明前《辽金二朝财政体系初探》认为金朝财政管理体系在迁都前沿袭辽制,迁都后是杂糅辽宋之制。

此外,张帆《金元六部及相关问题》和田晓雷《金朝六部分司和郎官架构考论》二文则相继对户部有无分司问题予以研究,张帆认为金朝户部未承袭唐宋诸司划分,而是以诸科负责具体事务。田晓雷观点与张帆不同,他认为金朝户部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分司体制。

综合来看,现有研究主要是梳理户部架构与职官设置,对于影响财政管理中枢体制形成和发展的具体因素,尚缺乏一定关注。

事实上,女真官制改革是自下而上,先建基层机构,而后立最高机构,金初地方基层机构的设置能够反映财政中枢管理体制的形成过程。

另外,巩固中央集权是统治者掌控财政大权的前提,因而女真统治集团内部权力角逐左右着财政中枢管理体制的发展。

此外,金朝财政管理中枢机构为应对国家繁复的财务问题,需要顺应时势不断予以调整。

太祖、太宗两朝理财形式

女真初兴之时,创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国论勃极烈制度,但并无专门、独立的管理财政职官,财赋收支较为简单,主要通过战争方式来获取财赋并进行分配。如女真在反辽过程中,于宁江州之役后,“以所获颁宗室耆老,以实里馆资产给将士”。

斡论泺之战后,“杀获首虏及车马甲兵珍玩不可胜计,遍赐官属将士”。收国二年(1116),“东京州县及南路系辽女直皆降。诏除辽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对于新占领的地区,金太祖采用与辽不同的赋税征收办法,并施行猛安谋克的组织形式。

随着女真占领区域的逐渐扩大,此政策发生改变。天辅六年(1122),金攻陷燕京后,对该地区采用汉官制度,说明统治者开始以汉制治理汉地。此后,金灭辽荡宋,在占领的辽宋地区相继建立了燕京枢密院和伪齐傀儡政权,分置不同的地方财政管理机构承担理财职能。

在原辽区域,金设置了具有辽朝特色的地方财政管理机构。此处宋人熊克所说燕山为原辽燕京,北宋收复燕云地区后,于宣和四年(1122)“改燕京为燕山府”,金于天会三年(1125)收回燕京。

由此可以看出,天会三年至天眷元年间,金已在原辽区域建立了地方财赋管理机构。值得注意的是,金朝所设五处地方财赋管理机构,整体上是依辽“燕京三司、西京转运、中京度支、上京盐铁、东京户部钱铁司”而置。

辽朝并没有如宋朝那样总管全国财政的中央机构,五京“计司”、转运使司、钱帛司分掌一道、一路的汉人经济,全国京州财赋统一由南枢密院掌控。金初承袭辽制,当时地方财赋管理机构亦归入燕京枢密院统一管辖。

此外,太宗天会十一年(1133),金朝于“黄龙府置钱帛司”。黄龙府本是实施“女真旧制”的万户路地区,为加强地方财政管理,太宗仿辽理财体制置钱帛司。可见金朝以往实施“女真旧制”的地方,其财政管理方式也有所变革。

除原辽区域之外,金朝也通过刘豫伪齐政权间接统治着原部分北宋区域。康鹏指出,金灭宋后,沿袭宋制,在原北宋境内设立管理一路财政的转运司,转运司共有七路,分别为河东南路、河东北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和陕西路。

对于诸转运司的上层机构,《大金国志·太宗文烈皇帝四》记载:“冯长宁以淮宁府降豫,请行‘什一法’,除户部郎中,权侍郎。”伪齐政权设置户部作为金统治原北宋区域最高财政管理机构,统管下辖的诸转运司。

熙宗朝户部理财

熙宗即位后,金朝尚无一个统管全国财政的中央机构,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金初“尚踵辽南院之旧”,而有辽一代,始终没有建立一个总管全国的财政机构,财权并没有出现如宋朝那般集中、统一。

金建国后承袭了辽财政体制,也未构建财政中枢管理体制。二是当时的女真宗室贵族长期掌控汉地实际权力,阻碍中央集中财权。

关于金朝户部的构建,《金史·百官志》的记载最为系统全面,然其未明言所载时期断限。李锡厚认为,《金史·百官志》所载内容基本上是海陵正隆官制。但是,笔者查阅相关史料后发现,事实上熙宗朝就形成了户部官制。

目前,学界基本认同《金史》是元代史官依据王鄂《金史稿》为蓝本修订。对于《金史·百官志》的编纂,邱靖嘉根据《百官志·序》中世宗朝和章宗朝不同时间节点的相关信息记载,推测王鄂所据的是金修《国史》之《百官志》。

之后,田晓雷进一步论述了《百官志》中六部条的编纂问题,他认为《百官志》六部条小注中对于海陵以前的记载,应是元朝史官据金修《国史》和其他有关金朝早期官制材料修订。

海陵即位后,于正隆元年(1156)“罢中书门下省,止置尚书省”。程妮娜指出,海陵进行官制改革,尚书省之下的机构设置并未减少,六部下属机构反而有新的扩充。《金史·百官志一》记载户部职官设置时,以小注的形式记述了其在海陵朝的沿袭情况。如户部郎中本置三员,“天德二年(1150)置五员”。户部条的记注方式,体现出《金史·百官志一》所载的是熙宗朝户部官制。

章宗朝财政改革与三司理财

熙宗天眷三年以后,金朝财政中枢管理体制一直以户部为核心,这一情况在章宗泰和八年发生了转变,三司取代户部成为新的中央最高财政管理机构。设置三司作为章宗去世前所做的一次重大中央机构调整,背后原因较为复杂,以下分论之。

如劝农科,农业是古代立国之本,土地税更是作为历朝历代的主要财政收入,统治者对其十分重视。据张博泉研究,由于金朝实施带有掠夺特点的通检推排和括地,造成大量贫户逃亡和土地荒芜。由章宗连续推行的劝农政策可以看出,统治者对劝农一事是极为重视的。

正因如此,劝农科从户部独立出来,作为三司理财的重要一部分,且于泰和八年,金朝罢劝农使司,把专门劝农事的机构归并三司,使劝农之事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以期促进土地税的增长。

至于盐铁科,“金制,榷货之目有十,曰酒、曲、茶、醋、香、矾、丹、锡、铁,而盐为称首”,金朝对盐铁实行禁榷。关于盐课,泰和六年,右丞相内族宗浩、参知政事贾铉曾言:“国家经费惟赖盐课。”据王德朋研究,自大定十五年(1175)起,盐课成为金朝最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承安三年(1198)以后,盐税岁入的总额达到10 774 566贯,占当时国家财政收入总数的54%还多。

为保障盐课收入,泰和七年(1207),章宗通过人事课绩制度,将盐业官员品级的升降与盐课征收相关联。需要说明的是,三司作为新财政管理中枢机构时,户部的部分组织架构得到保留,其职掌继续维持。如大安二年(1210),户部郎中由泰和八年一员复增为两员,通过增置户部郎中员额来促进财务运作,体现出统治者仍重视户部理财功能。

面对京师谷价暴涨问题,户部亦参与决策的商议和制定。由此可以看出,自章宗朝始,金朝施行了三司理财,但户部也参与处理部分财务事项。贞祐四年,三司体制失效,户部再度成为财政管理中枢机构,而三司理财在兴定六年被彻底废除之前,则主要以行三司这一地方建置的形式存在。

结语

金朝历经太宗和熙宗两朝的官制改革后,中央政权组织形式从整体上确立了唐宋省部制度,户部长期作为金朝国家财政管理中枢机构。此后,章宗朝减省户部置三司理财,形成了以三司为主、户部为辅的具有特色的国家财政中枢管理体制。

值得指出的是,金朝财政管理中枢机构在设置过程中,并不是简单地对前代照搬照抄。从本文对国家财政中枢体制演进过程的分析来看,统治者主要是依据地方基层境况,适时发展中央最高财政管理机构。太祖、太宗时期,金朝因未形成真正的“大一统”局面,地方财权分散导致一直未能设置统管全国财政的中央机构。

熙宗时期,直至统治者成功掌控地方财权后,中央才顺势建立起户部理财。章宗末年,北部蒙古的侵扰及内部反抗势力造成财政管理难度加大,章宗减省户部置三司理财以期解决该问题。宣宗时期,金朝为高效解决地方军政事务而广置行省,侵夺了现有财政中枢之权,最终三司被裁撤,恢复了以往户部理财。

此外,统治者还根据中央财政实际管理需要,适时对户部(三司)设置进行相应的改革,调整户部(三司)官吏员额、构建户部诸科和变更三司所掌事宜。由此观之,金朝财政中枢管理体制并非单向吸收中原传统模式,而是根据实际财政管理需求进一步发展,以此来维系国家财政的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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