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很多地方的财政一直处于紧张的状况!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大头——税收收入,一直没有有效增长,能维持住现有水平已属不易。
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这也说明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的运转状况并不是像某些统计数据中说的那样。
地方财政收入的另一项主要来源就是非税收入,而在非税收入中,罚没收入又占了重要部分。
地方财政收入的第三部分来源是转移支付。这部分收入每年不固定,有的年份多,有的年份少,不能当作是固定的收入,更不能反映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在税收收入没有大幅增长的前提下,一个地方的财政收入必然将陷入极为紧张、极为困难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的发展都要受到影响。而地方财政支出的最大头——人员经费,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一方面是财政收入没有增加,另一方面还有一些硬性的费用必须要支出。怎么办呢?很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公职人员降薪,而且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执行了。
比如,有的地方在工资总额没有降低的情况下,调低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毕竟,一名公职人员的工资总额中的各种组成部分,都是有着严格的计算标准的。你是什么岗位、什么职务职称、工龄等啥的,在这名公职人员没有被给予什么处分的情况下,是不会往下调的。可以下调的,就只有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例。
按照惯例,很多地方每年都是7月1日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假如公职人员A,工资标准为1万元(实际上很多人是远低于这个水平,只是为了便于计算取整,以下同),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之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1万元,按照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的标准,公职人员A每月的公积金总缴存额是2400元,即个人从工资中扣1200元,单位再出1200元。加上公积金,公职人员A每月的收入总额应该是11200元。社保、个税每月扣费按1000元计算,公职人员A每月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应该为10000-1000-1200=7800元。
很多地方在2024年调整公积金基数的时候,把基数下调了。比如,还是以公职人员A为例,工资标准为仍然是1万元,2024年7月以后新的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为8000元,还是按照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的标准,公职人员A每月的公积金总缴存额是1920元,即个人从工资中扣960元,单位再出960元。在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后,加上公积金,公职人员A每月的收入总额应该是10960元了。社保、个税每月扣费仍然按1000元计算,公职人员A每月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应该为10000-1000-960=8040元。
这样一对比,看似调整后每月拿到手的工资有8040元,比调整前的7800元多了240元。但是从收入总额看,调整前总收入是11200元,调整后总收入是10960元,实则是少了240元。
这240元就是地方财政少支出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变相的降薪了!
假如这个地方有2000名公职人员(不含老师和医生),每人每月降薪240元,每月财政可减少支出48万元,一年就将减少近600万元支出。
600万元对于现在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能为人民群众办很多实事了!
当然,降薪的方式比较多,各地都有各地的方法,在此,不一一例举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