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发布了部长裴金佳署名文章《以高质量退役军人工作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文章对今后一段时期事关退役军人的重点工作作出了较清晰的阐述,尤其当下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均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
文中提到“把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作为政治任务”,并用专门段落阐述军官“转业”安置的具体原则做法,提出“进一步规范安置工作流程,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办法,加快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转业军官安置意见等政策法规。”
可见,此前曾一度传言军官“转业”会被“逐月”取代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军官“转业”不但不会取消,反而会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尤其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转业军官安置意见”等政策法规将很快出台。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并征求意见已经有2年的时间,从2021年开始,我军开始实行新的军官制度,新军官制度下军官军衔等级、职务层级、待遇级别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新军官制度施行2年来,关于军官退役政策的落实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并总结了新的经验,这些都需要在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及“转业军官安置意见”中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变化。
适应地方公务员改革,关于军官“转业”后的职级确定,由于受编制、人员、比例等限制,全国各省(市)区别较大,亟需规范统一。比如:某沿海城市正营职以下指挥军官和全部专业技术军官基本定为一级科员;内蒙古将正营职指挥军官确定为三级主任科员;河南省正营职定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为一级科员;江苏省正营职不满一年定一级科员,任职满一年或者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定四级主任科员,专业技术军官(中校以下)一律一级科员……
不同省市对“转业”军官的安置办法各不相同,甚至区别较大。目前常用的方式包括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公开择岗、积分选岗等办法,以积分选岗为例,各地在赋分上标准不同,比如在军官转业安置学历加分上,出现同省不同分、同级不同分、不同省不同分等情况,直接影响到军官在转业安置的选岗。标准规范化,缩小区域性差异成为大家的呼声。
新军官制度下,基层军官晋升速度放缓,“达龄”退役成为未来军官退役的趋势。但“年龄大、级别低”,转业安置与地方同龄人相比劣势明显,比如35岁以上的“上尉”退役如果只能安置“一级科员”,明显拉大了与地方同龄公务员的差距,将影响现役军官的服役积极性。相信这些总是都会在即将出台的“转业军官安置意见”中得到妥善解决。
《以高质量退役军人工作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一文中提到:“对转业军官,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原则,科学设计安置办法,实现人才资源精准配置”,明确了今后军官转业安置的基本原则和思路,相信政策红利正在路上。笔者判断,今年两会之后,相关政策法规将完善出台,大家可以静待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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