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儿食剩骨,正餐奉母”视频中的还是少年的李士博,纵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动的流泪。在被李士博孝心感动的同时,更感觉到了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悲哀:一个本应该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少年,却承担了成年人、国家、政府、社会救济机构应该承担的对残疾人的赡养义务和责任。
李士博的“儿食剩骨,正餐奉母”行为到底是一种纯粹的孝心,还是不得已承担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呢?在这里或许是两者兼有之。但,不得已的义务和责任所占份量更重。两份食物,作为还是少年的儿子,先让母亲选择或者让母亲吃好了她喜欢的食物,然后儿子再吃,这是孝心;儿子常常陪伴需要陪伴的孤单的智障母亲是孝心;智障母亲在国家开办的福利机构,儿子常常去看望母亲也是孝心。一份食物,母亲吃了,儿子便没有吃的;儿子吃了,母亲便没有吃的。母亲作为智障的残疾人没有少年儿子提供的食物就得挨饿,这就不只是孝心的问题,而是一种义务和责任。
李士博还是一个在读书的少年,李士博的母亲是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智障残疾人。李士博这个年龄本应该为了自己的成长,也为了自己长大后能够真正有能力承担起赡养智障母亲的义务和责任,更是为了长大后为这个国家的强大尽一份力,在学校安心读书。可是,他却不能。他还要照顾智障的母亲,他要让母亲能吃饱肚子,他还要收集同学们吃剩下剩饭剩菜填饱自己的肚子。
我们不禁要问,“儿食剩骨,正餐奉母”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应该提倡的孝道吗?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为没有收入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提供生活保障应该是国家、政府和社会救济机构的义务和责任,是国家二次分配机制应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让一个稚嫩的肩膀来承担?如果是这样,建立国家、政府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们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更应该进行国家、政府、社会救济机构的义务和责任教育,应该让我们的国家真正成为民众热爱的国家,应该让我们这个现代文明的国家不再出现“儿食剩骨,正餐奉母〞的奇葩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