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院子不给补偿?千万不要被忽悠了

大成评社会 2024-07-27 03:42:01

咱们老百姓村里的房子,一般都有单独的小院落。遇到拆迁时,农村宅基地房屋有院子的更为常见,正常来说,只要院子属于被拆迁人所有,就应该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尤其是农村的房子,院子的面积还比较大,这部分不予补偿的话,那也太亏了。

但是站在拆迁方的角度,却只想着降低征收成本。有的地方甚至说,院落空地不给补偿!想方设法的在院落空地上动心思,少给一点是一点。

大家一定要记住:说院子没补偿,都是在忽悠咱们老百姓!拆迁的大原则,一定是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那院子具体应该怎么补偿呢?拓夫律师将在本文中为您梳理清楚。

山西的陈先生家里遇到了拆迁,房子是祖辈留下来的青砖瓦房,平房前有一个200多平米的大院子。现在,县城要进行旧城改造,房子被划入征收范围,陈某想着选择货币补偿,拿到补偿款后到城区买新房子。

但是,令陈先生不解的是,政府聘请的房屋评估机构对他家房屋进行评估后,院子并没有被评估,只有房屋出了评估价值。

而这个评估价,和邻居家没有院子的房屋是一样的。比如紧挨着的邻居苏某,苏某家没有院子,只有房屋,房屋的面积和陈先生差不多几乎一样。

院子没算补偿,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之后,陈先生一直在和拆迁方沟通,希望给予自己院子一个合理的补偿,但是拆迁方一直有各种理由不予理会。后来,陈先生联系到了我们。

关于这个案件,我们先看一下是否要给予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征收老百姓的土地以及房屋应该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比如耕地就应该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失地农民保险,为的就是让老百姓在遇到征收时,能够继续稳定的生活。

这里的土地,不仅包括了承包地,还有宅基地、空地院落。这些都是老百姓合法所有,生活的地方,所以遇到征收也应该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性质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在对当事人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进行征收时,也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补偿款的多少,一些地方会参照区片综合地价调整一定系数后进行补偿,比如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多少倍进行补偿,还有的是直接按照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当然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般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土地管理法》中同样规定,应当尊重拆迁户的意愿,不能因拆迁影响生活水平,应当以改善居住水平为基本原则,而院子同样属于拆迁户日常居住的一部分,所以就应该有补偿,不然就是因拆迁降低了原来的生活水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也回答了对国有土地上的院落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院落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这一精神也应该应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了补偿应当公平的原则,补偿公平不仅应体现在被征收的老百姓之间,也应体现在征收方和老百姓之间。

基于上述规定,在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适当补偿”“相应补偿”标准的时候,应当本着公平补偿的立法精神,对于空地面积也应当按照不低于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标准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陈某的案件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和拆迁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了,我们启动了复议以及诉讼程序,最终帮陈某争取到了43万的补偿。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感觉应该给予补偿,而拆迁方却不予补偿的,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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