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拆迁通知本来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一方面支持了国家的建设,另一方面自己的生活也可以有所改善。但在现实生活中,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双方的补偿问题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被征收人进行逼迁,这严重侵害被征收人利益。很多当事人面对拆迁方的种种官方说法几乎无言以辩,对拆迁方说一不二蛮横强势的态度也只能是抱怨几句。那遇到逼拆行为我们该怎么办呢?拓夫律师为您梳理清楚。
一、案例简介
四川某村2023年因要进行修建工业园区进行整体的搬迁,张先生和几个兄弟一直居住在村里,收到搬迁通知后本来还挺开心的,听说有些拆迁户可以“一夜暴富”,自己的房子也有年头了,正好趁着搬迁就可以住到新房子里。可是看到给予他家的补偿就傻眼了,说他家的238平米的住宅只有80平是合法建筑,其余部分缺少某些手续不予以补偿。其他几个兄弟也是因为各种理由补偿很低,就商量好一起不同意签字。三个多月后,没有签字的出现断水断电,并且拆迁办说如果还不同意就要实行强拆。张先生没有办法了,最终咨询到了我们。
二、常见的逼拆行为
1、断水断电:这一招很阴损。断水断电这些方式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措施,但因为有效,很多拆迁方经常在用,用这些看似简单的手段却可以从生活上击溃被拆迁户,让他们自行搬离。被拆迁户面对这样的情况,因为势单力薄,也经常对此无可奈何。
2、政策搪塞、哄骗式拆迁:哄骗式拆迁就是拆迁方采取“哄、诈、诱”的方式向被拆迁人提出搬迁的要求,在很低的补偿标准之下,让完成拆迁工作。你和别人讲补偿,人家与你谈政策。
3、以“违建不予补偿”为由: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常见的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受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4、株连式逼迁: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有亲属是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当中。被拆迁户一旦自己或有亲戚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政府就会以该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就会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很有可能会引起亲人背离、兄弟反目的情况。
三、应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及时报警。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如果110出警不及时或干脆不予处置,被征收人就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2、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在房前屋后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有效手段,被征收人也要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将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记录清楚。
3、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及时委托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违法查处等方式找寻征收项目的违法点,走依法维权之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
张先生以及其他的几个兄弟委托我们之后,我们先通过信息公开拿到了拆迁的各项书面证据,然后通过诉讼帮张先生以及其他的几个兄弟拿到了相应合理合法的补偿。
强拆前先定个违法建筑标签
既是强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格杀勿论,撤职查办,阿弥陀佛[得瑟][鼓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