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长期处于内乱状态,国家积贫积弱,造成工业基础薄弱,产能严重不足,各派系军队所需的装备绝大多数要靠从国外引进。虽然到30年代有了金陵、太原、巩县、汉阳等几处兵工厂,可是受技术、原材料、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产能还是不足,仍然需从国外进口大量武器,当时国内各武装势力装备万国牌武器的状况还是没有改变。
这种武器纷繁复杂的局面,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而更为严重。以轻武器为例,七七事变前的1936年,国内各兵工厂生产了大约32.59万支步枪,3497挺机枪。而全面抗战初期因为战事激烈,中国军队平均每月损失步枪1万余支,最严重的是1939年,共损失了18.8万支步枪,1.3万挺机枪。由于日军进攻,兵工厂只能搬迁,即使安顿下来,还要遭受日军飞机轰炸,其产量可想而知,战前正常生产都不能满足需求,此时更加雪上加霜。
早在战争爆发前夕,鉴于日军的咄咄逼人,当时的国民政府就派人到英、比、捷、德等西方国家洽谈进口军火事宜,这其中尤以向德国订货量最大,这是因为自清末开始,结实耐用德制武器就受到我国各派势力的喜欢,自那时候起就大量进口。但是,在日本的强烈抗议之下,德国不得不在1938年5月宣布停止对华武器出口,最后一批德制武器于同年8月运抵我国。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国从德国进口了36门105毫米榴弹炮,800门迫击炮,500门37毫米战防炮。
防空武器有300挺13.2毫米高射机枪;步兵装备包括1万挺机枪,5000支步枪,2万支驳壳枪,4400支手枪;弹药有150毫米炮弹6000发,105毫米炮弹3.6万发,迫击炮弹190万发。37毫米战防炮弹50万发,子弹1.6亿发;另外还有12架飞机。1937年下半年,我国收到了战前从美国订购的279架飞机和1205万发子弹。由于中立法案的制约,美国随后停止了对华武器出口,直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才恢复了对我国的军火销售。
除了向德、美进口了大宗武器装备,国民政府还从欧洲其他国家购入了不少军火。其中,从英国进口36架飞机,1660万发子弹;从意大利进口百余辆装甲车;从法国进口了24架飞机;从捷克进口1830挺轻机枪,子弹2600万发;从比利时进口5.4万支步枪,3867万发子弹;从瑞典进口1.18亿发子弹;从匈牙利进口了1500万发子弹等。
这些武器弹药在抗战初期,面对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所进行的战斗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西方各国逐渐停止对华武器销售,这让我国的抗战事业处于异常艰难的境地。
1937年8月2日,前苏联出于自身利益需要,与国民政府签订条约,开始以贷款的形式对华出售武器装备,这一举措极大地坚定了中国军民的抗战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