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种植的桃园,遇到征地,第一次评估只有30万,后来自己找了评估公司,桃园估价是100多万,足足高了70多万。
这是我们近期刚处理完的一起真实案例,经过调查补偿款从30多万提到了一百多万。
赵先生在安徽省某县承包了30多亩土地,用作种植桃树,租期到2025年。2022年时,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村里的部分土地要被征收,赵先生的承包地就在征收范围之内。征地公告发下来后,区政府就委托评估公司对赵先生的桃树进行了评估,核验数量为2000多棵,评估价值为30多万,但是,令赵先生觉得不公平的是,自己的桃树生长期都不同,有的在初果期,有的在盛果期,并且胸径也不相同,有的在10厘米以下,有的在15厘米以上,但评估统一都按一个标准,明显不合理。赵先生几次和区政府工作人员协商提高补偿事宜,每次给的答复都是以评估为准,但赵先生明明就是因为评估不合理才要求重新协商补偿,怎么可能以评估为准?于是便一直不同意签订补偿协议。
在僵持过程中,赵先生自己委托了另一个评估公司对自己的桃园进行评估,这不评不知道,一评吓一跳,这次评估后,桃园评估价值在100万以上,足足比上次评估高出70多万。
两个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差异巨大,赵先生再次和区政府沟通协商,但根本达不成任何一致意见。
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先生肯定是不会签订只有30多万补偿款的补偿协议的。但是,令赵先生没想到的是,三天之后有关部门忽然向赵先生下发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他5日内交出土地,否则,就要承担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在收到该决定书后,赵先生一下就懵了,明明是他们给的补偿太低了,不但不提高,反而用强制手段强迫老百姓交出土地,自己该怎么办?
于是,赵先生联系到了我们,在将事情原委讲述后,拓夫拆迁律师果断给出了解决方案。后来在接受赵先生委托后,立即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政府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拓夫律师认为,区政府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本身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更是严重违法,严重侵害了赵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撤销,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我们,撤销了区政府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决定书撤销了,赵先生的桃园暂时保住了。之后,为了帮助赵先生最终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利益,拓夫拆迁律师又立即针对该征地项目启动了调查程序,对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等展开了详尽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征地过程中存在多处违法点,后又对案件进行了整体研判,制定了针对性的谈判方案,最终在拓夫拆迁律师团队与征收方正式谈判后,赵先生的补偿安置款提高到了100万以上。
土地面临征收,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标准后,就接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这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被征收人怎么办呢? 就只能乖乖地交地了吗?当然不是。
虽然有关部门可以依职权作出相应决定,但是,老百姓也有权利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在面临土地被征收时,即使我们收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书》时,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要乖乖地交出土地,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拓夫律师建议大家,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先不要慌,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