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细则来了!!!!!

半夜三更 2024-08-26 13:03:51

2024年8月25日,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相关细则如下:

- 补贴品种和标准:各地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

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各地可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也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补贴范围。

- 补贴方式和审核流程: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方式,让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补贴体验和获得感。

各地应简化补贴审核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垫资压力。

各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商本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求测算和资金测算。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加强数字赋能:各地要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掌握家电交旧、购新、拆解全流程信息,通过大数据等手段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

-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支持线上线下、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鼓励平台企业开设补贴专区,增强政策实施效果。

指导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的政府补贴金额,拓宽支付渠道,提升消费体验。督促参与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鼓励个人和企业举报非法拆解行为。

- 加强资金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

各省级财政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级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资金分配,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补贴资金审核、兑付,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管,财政部适时组织核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加强宣传引导: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和节能降耗知识,培育绿色环保消费理念。

鼓励各地组织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季主题活动等,为企业进社区宣传提供便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开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建立咨询服务专线。

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定期报告工作推进等情况,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不断优化举措,跟踪、研判家电消费趋势与以旧换新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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