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关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等5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分析】根据文件要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按照统计局公布数据,截止到2023年3月底,国内商品房待售面积为74833万平方米,较之2月底数据略有下降,但仍处于历史绝对高位。
住宅用地政策新规会进一步限制高库存城市新开工面积,对房地产前端商品将形成需求抑制作用,水泥,钢筋等需求或存在进一步弱化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