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一个有着4个孩子的女子,和一个有着2个孩子的男子在家长群里相识,然后俩人加上微信,聊着聊着就聊出了感情,随后俩人决定私奔,后以夫妻之名生下一子后回家离婚,俩人被起诉,法院这样判了。
张女士是一个4个孩子的母亲,每天光忙乎孩子就已经焦头烂额,生活索然无味,苦苦挣扎。
2017年和现在的丈夫经人介绍认识,很快俩人就结了婚,在随后的几年里相继生下了4个孩子。
日子也随着琐碎的日子日趋平淡,每天生活毫无激情,整天就是围着4个孩子打转。
孩子上学后,张女士也加入了家长群,群里的家长每天都在交流着教育问题,很快她就和一个男家长认识。
对方是一个孩子的爸爸,姓温,俩人一开始只是聊孩子学习问题,一来二去的就聊到了生活的点滴,然后就是对婚姻的不满和焦虑。
俩人很快就发现,彼此有着很多共同语言和兴趣,然后越聊越上头,最后聊出了感情。
温先生的婚姻可谓是更糟糕,和爱人结婚不久就矛盾不断,最后直接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几个月之后俩人又复婚,并且有了2个孩子。
张女士也是和自己丈夫吵架不久,温先生也向她倾诉,俩人觉得在各自的婚姻里已经忍无可忍,于是一起私奔,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最后俩人跑到了天津,然后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不久之后张女士就又怀孕了,这让他们更加坚定了在一起的决心。
温先生先回去办理了离婚,几个月后张女士生孩子也回去了,然后在孩子出生证明上写下了俩人名字。
张女士回去离婚,但是没那么顺利。一开始是丈夫先提出的离婚诉讼,但是被亲朋好友劝阻,觉得他有4个孩子,以后也没法再找。于是就撤诉了,等着张女士回心转意,但是张女士非要离婚,并且提出诉讼,但是她丈夫反倒不同意,最后法院判决俩人不准离婚。
但是一起过这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俩人感情早就破灭了,这样婚姻已经毫无质量可言,在熬了1年后,丈夫同意离婚,俩人婚姻结束。
正当张女士和温某想要开启新的生活的时候,他们的关系遭到了所有人的指责。俩人也觉得确实不合适,于是到派出所自首,把所有事和盘托出。最终二人被送上法院。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追求爱的权利,无可指责,也有人说,这太不道德,也不公平。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法院认为,张女士和温某分别都有配偶,又和别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俩人的行为已经构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女士和温某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与对方产生了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生育了孩子。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关于重婚罪的规定。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二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本案中,张女士和温某的行为符合第二种情形。
张女士和温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因此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鉴于他们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因此,法院判决,温某犯重婚罪,拘役4个月;张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