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也能“以旧换新”?多个城市已开始,楼市将要复苏了吗?

海蓝聊房 2024-03-15 16:19:08

房子卖不出去,是楼市现阶段最大的难题,大家普遍认为,房价还有很大的下跌空间,所以纷纷选择观望。

与此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为了释放需求,各种利好政策接连不断出台,买房的各种限制也在逐步放开。可效果到底如何呢?大家都看在眼里。

在这样的背景下,二手房业主格外难受,想要尽快卖掉房子,只能降价,更要命的是,哪怕价格砍掉一半,都可能面临无人看房的困境。这种说法并非是胡说,去年不就有这样一位业主嘛。

根据相关媒体的消息,这位东莞的业主于2020年花费600万元购买了一套96平的房子,结果在2023年挂牌280万都卖不出去。当然了,这位业主的情况比较极端,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他业主多多少少都有同样的遭遇。

现如今,为了解决二手房难卖的难题,为了释放一部分“改善需求”,部分城市开始实施“以旧换新”,而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与经纪公司和开发商合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同时签署三方协议。

什么意思呢?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协议,意味着购房者看中的房子已经定下了,只需要先支付认购金,待经纪机构把二手房卖掉后,再来支付房款,如果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二手房没有卖掉,那么交易就算是失败了,开发商需要退还认购金,购房者没有责任,宁波就是采取这种方式。

第二种,国资公司收购,指定房源购买。

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按照相应规则出售给国资公司,然后去购买国资公司指定的房源。

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一般会存在一些比较细节的规则,比如江苏太仓有这样的要求:旧房面积要小于144平,一套旧房只能置换一套新房,旧房总价不能高于新房价格的60%以上。

事实上,“以旧换新”从去年就已经开始,那么为什么现在还要说这个政策呢?因为在今年,又有城市加入以旧换新的队伍。

首先,根据上观新闻的报道,安徽宣城市城建集团联合宣城市国控集团,在3月10日发布了“以旧换新”公告,单单是看到“宣城市城建”和“宣城市国控”几个字,我们就该明白,宣城市的以旧换新是采取第二种方式。

公告中要求很多,我这里捡其中几条比较重要的:1、指定区域144平以下的住宅可参加以旧换新,不包括自建房和小产权房。2、新房只能购买指定房源。3、限额100名,若报名人数超出限额,采取摇号的方式产生。4、旧房收购价不高于新房以及车位销售价的置换原则。

另外,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鼓励市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通知中第三条和第四条是这样说的:

三、推广“三方联动”式“以旧换新”做法。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购房客户三方达成置换意向,客户委托中介机构出售旧房,同时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支持开发企业开展‘直接收购’式‘以旧换新’业务。为开发企业与购房客户在‘以旧换新’过程中的旧房收购和新房交易提供便捷服务。

很显然,扬州采取两种方式齐头并进,第三条是与经纪公司和开发商合作,第四条是国资公司收购,指定房源购买,只不过将国资公司变为了开发企业,本质上是相同的。

那么话又说回来,这两种“以旧换新”方式,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首先来看看“与经纪公司和开发商合作”。

它与普通的卖房没什么区别,依旧是挂在平台上找买家,只不过与其他二手房相比,这套房子可能挂在首页比较显眼位置,以增加曝光,吸引更多人看房。

不难发现,这种模式的以旧换新,并未改变房子难卖的局面,业主想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卖掉房子,恐怕还是要在价格上作出牺牲,否则换房只能泡汤。

再来看看“国资公司或房企收购”。

与前者相比,该方式更让购房者省心,在价格也更为合适,可它的缺点是局限性太大。第一是因为资金问题,名额较少,而且对房企的实力有一定要求;第二是旧房和新房都有限制,很多想以旧换新的人无法参与。

毫无疑问,以旧换新是一种双赢策略,释放了改善需求,促进二手房流通和新房的销售,有助于市场企稳,但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其作用是有限的。

如果你的城市开展“以旧换新”,你会怎么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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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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