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殊荣——话说清代抬旗制度

看史论史说史解史 2024-02-14 19:16:23

“抬旗”是清代一项非常特殊的制度,这项制度存在于八旗体系之中,主要是指将某旗下的个人或是某人的家族中人抬入地位较高的旗分当中,是清朝皇帝给旗人除高官厚禄的物质激励之外的另外一种奖赏和褒扬形式,有清一代,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被清朝皇帝频繁运用,成为其重要的驭下手段之一,下面就来说一下这抬旗制度。

‬抬旗的形式

关于抬旗的形式,一般分为两种:

由下五旗入上三旗者,这是抬旗的主要形式。

众所周知,清代的八旗中也是有地位高下之分的,尽管从清代皇帝的言论里,八旗是平等的,但事实上确实存在着等级差别,其镶黄、正黄、正白三个旗分为皇帝亲领之旗,属于妥妥的“嫡系”,被称为“上三旗”。而下五旗则是指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五旗,是由宗室王公领辖,被称为“下五旗”。正是有所谓的等级差别,才有旗人“抬旗”一说。

这种形式的抬旗也是史书公认的,有咸、同年间内务府汉军镶黄旗旗人福格所著的《听雨丛谈》一书中总结最为精当,颇有参考价值,其文如下。

《听雨丛谈·卷一》:下五旗满洲,或皇后、皇贵妃母族,例得抬入上三旗;若大臣建立勋劳,亦有奉旨抬入上三旗。至蒙汉军大臣著有功绩,或拨入本旗满洲,或抬入上三旗满洲;及内务府人拨入外三旗满洲佐领,皆随时出于特恩,不在定例。

《听雨丛谈》

值得一提的是,下五旗抬入上三旗的情况大多是指在本族旗分中转换,如下五旗满洲抬入上三旗满洲,蒙古、汉军旗分亦然。蒙古抬入满洲上三旗者属于少数,比如康熙年间的大臣莽鹄立一开始在蒙古正蓝旗旗下,后被抬入满洲镶黄旗,而汉军旗下五旗能够直接抬入满洲上三旗之事根本没有,最多抬入满洲的下五旗。

由包衣佐领、管领下人抬入满洲旗者。

据《清会典事例》记载,顺治九年,“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官员,有军功劳绩,奉特旨令其开出内府佐领内管领者,各归上三旗旗下佐领”。而王公府属(即包衣),“惟有军功劳绩,或奉特旨,或由王公大臣奏准,令其开出府属佐领者,各归本王公所属旗下佐领,或归上三旗旗下佐领”。

《清会典事例》

文中所说的旗下佐领,是指八旗下非包衣的一般旗人佐领。由于包衣在身份上和正身旗人比起来比较低微,所以他们的抬旗种类有两种:一是从王公下五旗包衣抬入上三旗旗下佐领;二是由宗室王公下五旗包衣佐领中抬入本旗的旗下佐领中。后者尽管未出原旗,但从包衣佐领提到旗下佐领,身份显然是有质的飞跃,也可算是旗人的一种。这样的例子亦是为数不少,比如镶白旗“第二参领第十二佐领,原系国初编隶肃亲王之包衣牛录。……。后由包衣拨隶本旗”。

‬获得抬旗的途径

上文所说是抬旗的形式,那怎样才能被抬旗获得更高的身份呢?根据《清史稿》总结,“凡抬起,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领,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清史稿》

所以,《清史稿》里说的很清楚,抬旗的普遍途径就是要么立下大功,要么获得皇帝的恩宠,至于“或以佐领、或以族、或以支”,就是更多的强调抬旗的范围。结合上文《听雨丛谈》的记叙,抬旗主要针对的是两类人:第一、旗人文武官员。二、皇帝后妃的母家。

旗人文武官员

旗人官员抬旗大多数是以获得军功或者长于治理地方,政绩突出得来的。所谓“下五旗官员大臣官员内,有因宣力出色,特恩抬入上三旗者”,“下五旗大臣,军前效力年久者,原有抬旗之例”。

有清一代,因为军功抬旗者人数众多,甚至有虽立功但殒命而抬旗者,最典型的就是驻藏大臣原镶红旗满洲人拉布敦,他在任驻藏大臣期间,与另外一位驻藏大臣傅清共同设计杀死了意图谋反的藏王珠尔墨特纳木扎勒,但他在平叛过程中殉职,因其“奋不顾身,忠诚卓越”,乾隆帝“特加恩将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黄旗满洲,以示朕酬功旌勋之至意”。

《清代藏事缉要》

再如乾隆朝重臣阿桂,原为正蓝旗满洲人,因为“在军营殊为出力,且在伊犁办事,亦甚妥协,着加恩隶正白旗”。还有都统和隆武,因平定金川有功,被“以本佐领抬入正黄旗”。

《满汉名臣传》

至于文臣宣力,治理地方得当而被抬旗者更是比比皆是,典型如田文镜,因在任河南总督时办事得力,由正蓝旗汉军抬入正黄旗汉军。外如刑部尚书来保,由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以其奉职勤劳”,被抬入正白旗满洲。

当然,由于抬旗一事并没有硬性制度标准,皇帝施恩的成分相当浓厚,所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一些人仅仅凭着个皇帝关系较为亲密,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而获得抬旗。如原隶蒙古正黄旗的喀兰图,本是顺治帝的一等侍卫,在多尔衮摄政时,只因为有一次清世祖到多尔衮府第,喀兰图担心清世祖身边随从人员较少,“虑有不测,急归家,持弓矢追从,扈驾回宫”,顺治十年,清世祖忽然想起此事,非常感动,将其抬入满洲正黄旗。

《八旗通志初集》

还有一些其他“奇葩”的原因,比如上文提到的莽鹄立,其被抬入满洲镶黄旗的原因居然是“以精于绘事,谕令恭绘圣祖御容”,这让那些拼死拼活才得以抬旗的大臣哪边说理去。再如王国光家族,原本是正红旗汉军旗,后来一查血统,不得了,属于金国完颜氏后裔,叠了一个高贵血统buff,王国光一族遂被抬入满洲正红旗。

《满汉名臣传》

《钦定八旗通志》

皇帝后妃的母家

这个情况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是皇太后及皇后母家抬旗。所谓“又皇太后、皇后丹阐(母家)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最典型的就是皇帝即位后,皇帝生母被尊为皇太后,太后母族抬旗。这个做法起源于康熙年间,清圣祖的生母佟佳氏,在清圣祖即位后,被尊为皇太后,佟图赖这一支原本是镶黄旗汉军,被抬旗至镶黄旗满洲,“后族抬起自此始”。在雍正即位后,其也将母亲乌雅氏的亲族抬入正黄旗满洲,编为第三参领第十四佐领。

《清史稿》

第二、是皇帝妃子受宠或者母凭子贵。比如嘉庆帝的生母魏佳氏去世,将其“外戚人等,由内务府拨出”,编为镶黄旗第一参领第十八佐领。

皇帝将后妃的家人抬旗动机也是很明确的,如果皇帝的生母或者后妃母家仍属包衣,如此则有伤皇帝天下之主的身份。所以,抬旗之举势在必行。

‬抬旗对旗人官员之利害

从明面上看,八旗各旗之间各旗对旗人的待遇是没有高低上下之分的,在挑补甲兵、参加科举、补授官职、发出饷银、给予抚恤上是没有差别的。既然没有差别,那么抬旗的意义又何在?旗人官员为何将抬旗视为一大尊荣呢?这说明抬旗给旗人官员是带来实质性好处的。

在清朝入关后,清廷的中央集权制度逐渐强化,旗主王公对对本旗的行政权和经济控制权大为削弱,但他们对本旗佐领的领属关系却残留了很长时间,下五旗的户籍,“皆为王公僚属”,有着严重的私隶性,所以,出身下五旗的官僚往往还要受到本旗的役使,这种役使往往让出身于下五旗的官僚苦不堪言,“多有虐其所属不堪言者”,雍正帝、乾隆帝屡次痛斥这种现象(毕竟这玩意特别伤害皇权,皇帝自然急),所谓“五旗诸王,不体下情,分外勒取或纵管事人肆意贪求,种种勒索,不可枚举”。而且勒索的财物也不在少数,雍正皇帝本人就举过一个事例,一个州县官王成勋向本旗的王公星尼缴纳了几千两银。而向本旗王公缴纳数万两的亦笔笔皆是,成为了下五旗官僚的沉重负担,当然,官员被迫贪污,也于地方吏治有巨大损害。

《清会典事例》

《清会典事例》记载的王公索取事

尽管清代皇帝三令五申禁止,但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而抬入上三旗则意味着不再受下五旗诸位王公的剥削。无论隶属于下五旗或上三旗,虽然都是“奴才”,但好歹是皇帝的“奴才”,和皇帝的主仆关系也意味着与皇帝的亲密关系,对旗员来说不仅摆脱了原来旗主对他的人身控制,还可以进一步享受皇恩,要知道很多赏赐都是上三旗官员独享的。去皇帝过年过节的,只给上三旗官员赐宴,还时不时单独给上三旗官员赏赐。

《康熙起居注》中对上三旗官员赐宴

不仅是能享受赐宴和赐物的恩赏,其前途更是不可限量,比如挑补侍卫,上三旗的子弟是优先人选,皇帝最贴身的随侍宿卫就是全部由上三旗子弟构成,下五旗不预其内,一旦当上了皇帝的亲近侍从,平时表现的好,皇帝看在眼里,给予提拔,出将入相不在话下,清朝开国时的索尼,清中期的傅清、傅恒、福康安都是上三旗的侍卫出身。

对于包衣来说,抬旗的需求更加迫切,包衣是清代旗人里身份最低微的,清代皇帝普赏赐旗人官员、兵丁、红白事赏恤等恩典,包衣皆不能享受。不仅如此,就连退休半俸的待遇都没有,“内务府佐领及王公府属佐领,并子弟袭职官员,皆不准给”。所以,一旦他们被抬到旗下佐领,意味着他们的人生也算是脱离苦海了。

《清会典事例》

总而言之,“抬旗”被旗人官员和包衣视为极大的荣耀,并享受更好的政治利益。而皇帝则利用此种心理将抬旗做为一种赏赐手段,激励旗人为他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皇权。

引用文献:《清高宗实录》、《康熙起居注》、《清会典事例》、《听雨丛谈》、《八旗通志初集》、《钦定八旗通志》、《满汉名臣传》、《清代藏事辑要》、《清史稿》、《养吉斋丛录》、《啸亭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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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17 14:37

    嘿,就是汉奸弄成鬼子

看史论史说史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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