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子名字被刻在前夫祖母墓碑上,女子起诉索赔5万元,这么判

游南海 2024-03-21 12:54:49
题记:难道这是“罪不至死”解释?

作者/南海看云

离婚之后,是不是一切都跟随着消失?有些人人可能认为是这样,可以减少痛苦的记忆,但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样不好,毕竟有些事情还是需要记住的,或许是钱财惹的缘故,惹出很多事情。

陕西安康一女子,她与丈夫离婚14年后,发现她前夫奶奶的墓碑,竟然还以“孙儿媳”的名义刻着她的名字,知道真相后,女子要求前夫将她的名字抹掉、后又以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为由,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前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来源: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等网上资料)

离婚后自己名字还在墓碑上

陕西安康紫阳的小俊和小丽他们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五年,奶奶去世了,小俊父亲埋葬完母亲后,把小俊、小丽的名字刻在石碑上。

之后小俊本想安稳平静过日子,为了维持生活,工作原因与压力,夫妻常因一些小矛盾争吵。

06年时候,夫妻又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婚,各自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离婚后两人不相往来,没去打扰对方生活。

一天,小丽路过小俊村边的人公路,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二十多年前小俊奶奶埋在这,当时自己名字也在墓碑上,她想看看还在不在。

因为好奇与疑问,小丽查看墓碑,发现自己名字还在上边,且是以孙媳妇的名义刻上去的。

追讨索赔五万元

小丽一看到自己名字,怒从中来。自己已经离婚14年了,墓碑怎么还刻着自己的名字,觉得名誉权受损,于是向前夫小俊索赔五万,并要求给自己赔礼道歉。

小俊听到前妻小丽离谱的要求之后,表示愿意道歉,她的名字很快抹去,但赔偿却不愿意给。

小丽大骂小俊一家,还把小俊一家给告上法庭。

法院会支持女子索赔吗?

小丽说:

小俊一家侵犯了自己姓名权、名誉权。被不知情的人看到后,会让那些人误以为自己是小俊的妻子,对于已经离婚14年的她来说,小俊一家的这些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不好的社会评价。这些会给自己造成精神伤害,所以小俊一家,应该赔偿自己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小俊这边律师表示:

刻碑的时候,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而且刻碑的时候,小俊并不知情,都是父辈协商刻碑的,所以这些行为并未侵犯小丽的人格权。且墓碑处于偏僻之地,除亲属外,很少有人会主动关注,所以不会对小丽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法院的审理认为。

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小丽以小俊妻子的名义被刻在墓碑上,不违反公序良俗。两人离婚后,小俊没有及时消除墓碑上的名字,虽然有些不妥,但是在小丽起诉后,小俊已经当面给小丽道过歉,墓碑上的名字也早已磨掉,可见小俊并不是故意的。故不能认定这些行为会侵害小丽的名誉权、姓名权,也无法认定会对小丽造成精神伤害。

法院驳回小丽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网友:刻与不刻都是问题?

​网友留言,也是很有意思,一起去看看吧。

如果房产证上有这个女人的名字,会不会说侵犯她名誉权了,好奇就问问。

墓碑上的名字,抹掉也没用,小俊的奶奶就认定她是孙媳妇了。要是想彻底抹掉,她必须亲自去跟前夫的奶奶说才行。

​我们这里有的也刻媳妇、女婿、孙媳妇名字。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很多离了名字仍在上面,不过没有听说谁去打官司告状,老公侄媳离婚,她的名字就在公公的墓碑上。

​像文中说的这种打官司现象应该是个例,要不是为了钱,谁会计较墓碑上的名字,墓地那地方外人谁会去看。这个女人掉到钱眼里了,如果是离婚后刻上去的,当然不行,好在法官英明。

风俗各异,如果都认同这种风俗,直接写进去就行,也不存在要问要商量,而且离婚后写的儿媳某某某,也未经本人同意,若是我不愿意,刻不刻进去都不影响是孩子生母,所以不用在墓碑上体现。

​上坟不过三代,女眷刻上不刻下,也就是说你老公的母亲必须刻(因为是上辈),不然你老公怎么论。你可以刻也可以不刻(因为你是第三辈),重孙第四代不用上坟无需你来证明关系,但对于以前的孙媳妇是肯定要求刻的,因为是证明自己受重视的表现,不刻的话孙媳妇也没办法,不过不刻的话虽然大礼节不亏,但小礼会被人说闲话,人家会说这家的长辈不通人情。

​我孩子奶奶去世,墓碑上刻了我的名字,但我已经离婚十年了,前夫哥也娶媳妇了,但想想墓碑上有我的名字,他们永远不能否认我是他们家里人。

​还有离婚后,墓碑没有她的名字,她还叫刻上去,前夫家不同意,她指着两个娃说,这两个娃是从哪里来的,前夫也觉得合理,最后还是同意补上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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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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