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孩子撞外卖员,男子街头对外卖员拳打脚踢,通报引关注争议

游南海 2024-03-16 21:08:39
题记:为了钱,可以这么卑贱?

作者/南海看云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不少父母对孩子的溺爱让人想不到,原因是担心孩子受到伤害,有时候可能是孩子错了,可有些父母还要把责任强推到别人身上。

天津发生了一起小车男子暴打外卖员,男子粗暴、不讲理的行为,引发了很多网友的愤怒,在警方调解下,男子的暴力行为被和解,引发网友热议。(来源:临川发布及网上综合新闻)

自己孩子撞倒外卖员

天津一男孩横穿马路,由于没有注意看马路,男孩一头撞上正常行驶的外卖员,并随之摔倒在地,旁边男孩父亲看到后,却不分青红皂白下车暴揍外卖员。

根据网传视频播放,内容拍得很清楚,当时外卖员骑着电动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送外卖,突然一个男孩从两辆汽车的夹缝里横穿而过,可能是想跑到他父亲的小车,谁知道他一头撞在外卖员车上并摔倒。

孩子突然出现,属于“鬼探头”,外卖员避无可避,孩子撞在电动车上,本来外卖员是没有责任的,完全是男孩的责任造成的。

外卖员被打了一顿,却选择了和解,他是向钱低头了吗?

但随后发生一幕,让人想不到。男孩父亲看到男孩倒地后,不仅没有责怪没看好孩子,还直接飞身一脚,踹在外卖员身体上。

外卖员被倒地的孩子吓了一跳,还没有反应过来,又被突如其来的一脚给踹懵了。

他疑惑地看向男子,询问他为什么打自己?

“妈了个叉叉,怎么骑车的,把老子儿子给撞倒了……”

随后男孩父亲就对着外卖员左右开弓,一轮暴力输出,外卖员被打得眩晕,车子都扶不住,从车上摔倒在地……

倒地后的快递员非常痛苦,可男孩父亲竟抬起脚对外卖员的脑袋猛踹了几脚,之后伸出手指着外卖员说:眼瞎啊,撞我儿子,就说怎么赔吧?

这怎么能和解呢?是被迫和解还是诱惑和解?

现场有人看到,害怕这样打下去,会出人命,有市民赶紧报警。

随后警方过来,了解事情发生情况,不知道怎么交涉的,后来警方出了一个通报:

经查,2024年3月14日17时许,一男孩跑步横穿河西区广东路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员张某某(男,27岁)发生碰撞后摔倒。

男孩父亲刘某(男,39岁)情急之下,与张某某发生冲突,并对张某某进行击打。

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进行核查处置,根据双方和解意愿,依法调解处理。

外卖员坐在地上满脸委屈,是真的想和解?

看到这样的通报,看到外卖员满脸委屈,网友很震惊,有网友这样分析。

真的想不到,短短几秒钟的视频,就暴露出一个人的人性。男子在孩子被撞到之后,第一时间做的竟然不是看孩子怎么样,而是直接把所有的愤怒倾泄在了外卖小哥身,甚至都不听外卖小哥解释,上去就是一顿暴打。

由此可见,男子是一个不讲理,且嚣张跋扈惯了的人,在她的眼里一切都是别人的错误,自己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有错,更不能受一点委屈!如此溺爱,怎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男孩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奔跑,本身就是你孩子自己的问题,从视频看他已经不是三四岁什么也不懂的小孩了,可是这种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都没有吗?如此莽撞导致与别人发生碰撞,最后反倒是别人挨打,真的是难以让人接受。

​网友:调解?男孩父亲下次会更猖狂

看看不少网友的留言。

​有发生冲突吗?那是直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打人啊 ... 可能当事人迫于各种现实妥协了,但这种情况应该提请公诉,还社会一个公正。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要关注的问题!

我就问问殴打外卖小哥的人哪来的底气?任何职业不分贵贱,都是劳动人民的一分子。打人者必须严办拘留。

去法院起诉只能要到损害赔偿,也就是误工费、医药费,跑外卖的能拖的起么,等你碰上了就知道了,说白了也没受多大伤,对方愿意多出钱买你个原谅不用拘留。

​刚看了下视频,确实是男孩突然窜出撞上了外卖员,紧接着孩子父亲上来又踢又打,后面好像还有个男的帮着指责外卖员,不说对方是啥身份,真的太欺负人了,这种行为该严惩。

​打人者强壮些就是底气,对方是外卖员就是底气,如果对方是牛高马大的人开着劳斯莱斯,你看他敢动手吧。

​我认为警方的处理方式不对,应该先教育那个打人的家长,孩子横穿马路这种不安全行为就是家长监管不到位,又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打人这又是触犯了法律法规。这样的家长都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就想想那些熊孩子是怎么培养出来的吧。家长如果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有过错,只是调节我认为那是对外卖小哥不公平。

​为什么遇到这种事情,明明有理的一方,到后面都是和解!犯罪成本太低了,直接起诉,最好判个寻衅滋事,让打人男子拘留,留下案底,看他孩子以后怎么办。

​这种情况即使外卖员同意和解,打人的父亲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否则打人父亲的恶劣行为没有收到惩罚而不会吸取教训,孩子因为自己的错误给别人带来的伤害不会吸取教训。

​快递员可以选择原谅,但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依法严惩!只是调解就息事宁人,违法成本太低了!那这个社会类似的事件就会层出不穷!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依法“杀鸡儆猴”!

​仅仅调解是不够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暴力男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行调查,并回应民众关切。打人“不犯法”!外卖小哥可以承受“拳脚”之痛,不追究赔偿。但打人者必须受到法律的处罚!否则这社会就乱套了!

这种凶神恶煞的嚣张狂徒,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骨子里的歹毒表现得淋漓尽致,人性最基本的善良在他身上荡然无存,在他身上没有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他自己的狂妄,支持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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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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