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近日,阜宁农商行涉嫌伪造贷款担保人签字、又将“被担保人”诉于法等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受害者马黎明在成立盐城金雕木业有限公司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前往阜宁农商行羊寨镇分行申请贷款,却被告知自己已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手续。
无辜“被贷款”,造成百万损失
经过调查,马黎明发现自己和妻子在2012年2月9日被指定为担保人,为韩某海、徐某云夫妻和孙某光、韩某芳夫妻各担保贷款20万元。然而,马黎明与这些人并不认识,且无法解释为何会在同一天担保两笔贷款。马黎明要求阜宁农商行尽快调查此事,并将自己从征信黑名单中移除,但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敷衍回应。
由于欠款不断增加,马黎明陷入了巨额损失,业务上的困境导致供货方的欠款越来越多,同时银行贷款也无法获批。这不仅给马黎明造成了一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还对他的精神和名誉产生了严重影响。
伪造他人签字,私下签署贷款协议
直到2019年5月,马黎明通过多方打听了解,终于揭开了事件的真相。原来,阜宁农商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韩某春与孙某布、孙某光合谋,在阜城分行利用韩某海的名义伪造签字,自行填写表格进行贷款,其中韩某海的20万元被孙某布占为己有,孙某光的20万元为孙曙光本人所用。孙某布也承认冒用马黎明夫妇的名义担保贷款的事实,马黎明还保留了与他们的通话录音作为证据。
2019年8月,马黎明前往阜宁县农商银行总部,向负责此事的倪某提出要求进行笔迹鉴定。然而,倪某只表示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未给予马黎明任何答复。马黎明在协商未果后,向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举报,要求解除征信黑名单。
回复书
后分局作出回复,建议马黎明与该行协商解决或走司法途径解决(回复书红框所示)。在协商过程中,阜宁农商行自认为银行一直没有向马黎明要求偿还贷款,因此银行认为没有必要再追究此事。如果马黎明执意追究,则需要马黎明提供笔迹鉴定。4月8日和5月10日马黎明夫妻先后两次在阜宁农商行进行现场笔迹取样,后阜宁农商行委托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之后马黎明多次要求阜宁农商行提供夫妻笔迹鉴定报告和2012年假担保贷款的复印件,但该行相关领导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提供。马黎明在6月10日致电阜宁农商行信贷管理部的殷某询问鉴定结果时,殷某说:马总,这么跟你说,你老婆的鉴定报告已出来,已确定不是她本人签的,你的还需要到南京鉴定所进行第三次鉴定。8月份,新上任的信贷管理部左某致电给时某,说南京的鉴定报告已出来,确定不是马黎明本人签字。
确认结果之后,马黎明多次要求解除征信黑名单,并要求阜宁农商行提供相关证据。然而,该行相关领导只是口头答应提供鉴定报告和假担保贷款复印件,却一直以各种缘由拖延不给。更令马黎明夫妻感到愤怒的是,阜宁农商行欺骗他们称鉴定报告一出来就已经解除了他们的黑名单,但实际上,当他们去银行申请贷款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的名字仍然在黑名单中。
将错就错,将“被担保”人诉于法
2023年3月22日,阜宁县农商行在明知2012年孙某光和韩某海的贷款担保存在问题,以及马黎明多次向其索要共三次的鉴定结果和两份假贷款的复印件,对方实在找不出借口回避马黎明的情况下,仍将马黎明夫妻和其他十几个人以“担保人”的身份起诉至阜宁县人民法院。好在2023年8月28日,阜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认定阜宁县农商行无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马黎明称,其在阅读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23民初2077号时发现,除了贷款人孙某光、韩某芳夫妻外,其余10人均为该贷款的担保人。然而,马黎明尝试联系判决书上作为担保人的被告手机号码时,发现有些手机号持有人并非被告本人,有些则无法接通。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部分担保人都没有参加答辩,只有马黎明、李某婷、黄某民、孙某、仇某珍五人进行了答辩,并均称在贷款合同上的担保签字并非自己的。
同样,在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23民初2076号中,马黎明发现除了贷款人韩某海、徐某云外,其他十个人也是担保人。只有马黎明、李某婷、严某忠、武某云四人参加了答辩,并均辩称在贷款合同上的担保签字并非自己的。判决书中还记录了严某忠和武某云表示愿意进行笔迹鉴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虽然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但马黎明的征信问题仍未解决,相关人员的行为也没有被追责,后马黎明经多方联系,联系到了某电视台记者。记者3月13日致电阜宁农商行董事长李某荣,问及马黎明的问题为什么拖到现在还没有处理? 李某荣答道:我们不是没有跟他解决问题啊,他的问题已经解决掉啦!
记者问:那你们现在是怎么处理的呢?
李某荣说:他的征信不是都已经恢复了吗?我们又没有跟他要钱,又说:为什么我们不找他要钱的呢?因为这个担保是有时限的。
既然堂堂的农商行法人代表、董事长、D委书记确认过了时限,没有跟马黎明要钱,再加上农商行其他几位负责人都曾多次讲,几次笔迹鉴定结果证实不是马黎明签的。既然这样,阜宁县农商行为何还要对马黎明夫妻俩提起诉讼呢?
名不副实,荣誉背后的真相
值得注意的是,阜宁县农商行曾多次荣获各类荣誉,包括2017年阜宁县“先进基层D组织”、2017—2019年连续三年荣获阜宁县“综合先进集体”,以及多次获得盐城市银行业和盐城市政府授予的“绿色金融奖”“三星企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荣誉。然而,以上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对阜宁县农商行诚信和管理水平的质疑,试问,这样的单位还能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吗?也使人们开始评议其是否适合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
马黎明呼吁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彻底调查,追究涉嫌伪造贷款担保人签字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农商行恢复马黎明的征信、解除黑名单,也拭目以待相关部门对其态度及采取的措施!
来源:微博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61130522214839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微博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这样的行长不应重判吗?
报警啊,冒用他人身份也是违法的
这不就像之前河南一村集体背贷款,闹到银行,银行说合同合法有效,要求看合同,银行就说机密文件,逼急了直接摊牌笔迹都同一人,到这种地步银行还说贷款一样要还,闹到银监会才态度好点。
这种还不属刑事案件?
银行的能耐可大
这也太黑了
这种没有信誉的银行离他远点!
水太深了
为何不报警?
出事不可怕 出事不管才可怕……
这国家都是他们家[得瑟][得瑟][得瑟]这样操作都不犯法
祖国,厉害👍👍
没事的,银行都是有免罪金牌的,不会处罚
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坏
阜宁农商行,牛,牛,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