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天津“锅伙”中的乞丐,为何如此的理直气壮?

凝梦娱娱 2024-03-20 08:14:23

在旧社会天津有句老话,叫做“宁得罪无赖,莫得罪乞丐。”

话剧《日出》里,天津三不管下等妓院门外,乞丐打着竹板,唱数来宝:“别瞧要饭的低了头,要饭不在下九流。将门底子佛门后,圣人门口把你求。”乞丐,是何等的理直气壮。

旧时代有几种势力惹不起,白道上惹不起军警宪政,黑道上惹不起的势力更多,从青帮、洪帮,到青皮混混、地头蛇以及旧天津“锅伙”中的乞丐。

根据记载,自大清乾隆年间,天津卫开始出现混混,无论是要饭的还是混混儿,其实都是无业的游民,有农村的失地农民来城市讨生活,有城市本身的无业者。就是家里困难,没活路了,但是有胆子有好身板儿,能拉车能海河扛大个儿去,能耍胳膊根儿,这莫帮人聚集一起,形成了天津的所谓的混混儿文化,你说他们是乞丐也行,因为本身穷的就叮当的,可是他们又不等同于叫街的,这莫帮人住的地儿叫锅伙,社会底层,力量薄弱,很容易形成组织团伙,以加大自己的力量,锅伙实际上就是一个游民组织。

所谓锅伙,类似于山寨、帮派、大本营,混混的头目称之为寨主,乞丐的头目称之为团头。小锅伙三五十人,大锅伙成百上千,不说混混,只说乞丐,十个小乞丐归一个小团头来管,十个小团头又归一个大团头来管,最上面的一个,称之为总团头。

旧天津“锅伙”中的乞丐,白天各自上街,各人有自己的地段,晚上住在一起,喝酒、发疯,日子过得很是惬意。据说锅伙内部有很严格的潜规则,有人违犯了潜规则,锅伙内部可以处罚,直到活活把违犯规则的乞丐打死。打死,也不负法律责任,这类人没有户籍,死了,扔到荒郊野外就是了,官家绝对不会追究。

职业乞丐的背后,是黑白两道的势力。据说,值岗警察看见职业乞丐上街,一定要点头致意,还得保护职业乞丐的正常活动。职业乞丐更要协助值岗警察正常工作,绝不和值岗警察找别扭。遇有什么使命,譬如缉拿逃犯,值岗警察注意来往行人,职业乞丐也在暗中留意。按照潜规则,职业乞丐定时向警察孝敬“份儿钱”,钱数有定例,警察不得敲诈,乞丐不得耍赖,规规矩矩,也算是双赢了。

职业乞丐不得行窃,就算商家疏忽,没有看好东西,职业乞丐也不得顺手牵羊;职业乞丐行窃,犯了行规,“锅伙”要处罚。职业乞丐之间不许打架,不许越界乞讨,自己的地界,无论肥瘦,都不得越界,看着别人的地界油水肥,越界骚扰,团头要出面干涉。这个乞丐在这条大街上从一号吃到三十号,三十一号的商店,他就不许去,无论那家商店今天多热闹,譬如庆祝开业十周年,遇有乞丐,每人二角,即便看着眼红,也不许过去,讨到三十号商店,老老实实下街。看见对边的乞丐今天肥,说一声“恭喜”,敲他一支香烟,也算分点儿便宜。

别把乞丐看小了,乞丐凑成伙,更是惹不起的恶势力,也是一股黑社会势力了。历来拐带贩卖妇女儿童之事,多数都出自这些看似可怜的叫花子之手,将本来大好前途的男男女女,以采生折割的手段,残忍地将其变为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利用这些“怪物”的可怜之状,博取善良之人的同情施舍,得来的钱财供那些叫花子们吃香喝辣。纵观明清两朝,乃至民国时节的诸多记载,足见乞丐之毒,远胜蛇蝎。

职业乞丐,将行乞称为“上街”。上街时,商店怠慢了,给钱的时候,脸色不好看了,话不好听了,让爷在门外等的时间久了,种种不恭,都可能惹着锅伙。回到伙里一说,应该给某某商店点儿颜色看看了。到了晚上,商店关门,上了门板,一群职业乞丐提着污秽东西来了。什么污秽东西?别恶心,大粪,给你刷刷门脸儿。几个职业乞丐一起动手,几下子就在商店门板上涂满秽物。第二天商店开门,臭气熏天,掌柜伙计忙着洗刷门面。一连多少天,你就休想做生意了。

旧时天津人不惹乞丐,惹了乞丐,那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现在还有没有“职业乞丐”?前几年,每在较繁华的路口处,每当如潮的车流排成长队等待绿灯通行时,总会有三三两两的乞丐,或是背着婴儿的中老年妇女,或是7、8岁的小孩,从车队的前部开始,伸出脏兮兮的手,一路不断敲打汽车的玻璃窗,向车内的司机或乘客讨钱,已成为路口一“景”。

据了解,目前天津主要路口聚集的“职业乞丐”多来自江苏、河南、安徽、山东、甘肃、河北等地农村及其它地区。其中,他们中的一些人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且绝大多数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据天津市救助管理站介绍,天津所谓的流浪乞讨人员,因生活无着或无行为能力而流浪乞讨的人员只占了25%左右,而“职业乞丐”根本无需救助,当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救助时,他们拒绝的理由竟然是“你们别耽误我赚钱”。

曾有记者到某市以“讨饭村”闻名的村里进行采访,采访中发现,这个村里不少家是高高的大门,林立的小楼。一位村民道出了实情,原来,能盖楼的村民多半是到外面行乞挣钱,几年下来,原先的茅草屋就变成了现在的“小洋楼”了。这种“城里磕头,家里盖楼”的做法圆了绝大多数“职业乞丐”的发财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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