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
实务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完全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这实际上严重的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也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反映,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缴社保。
第二种情形,实务中大多数劳动者面对的都是这种情形,就是用人单位故意少缴纳社保,这直接会导致劳动者的退休工资大幅度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或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也有可能被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
1、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加收滞纳金,再次逾期的,处罚款。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视为未足额缴付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
打工20年没遇到交社保的厂!
交都不错了,
不交都没事
违法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人管。
这个问题太复杂,得找个政法大学校长来才勉强能解释一下👏
未按实际工资,购买保险。发生劳动争议时,走仲裁很难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