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据济南市莱芜区汶阳大街锦祥佳苑的业主反映,该小区在2023年8月28日陆续交房,但业主来到小区查看后发现,房屋质量和楼盘施工进度远远未达到交房要求,许多业主未进行交房,因为该公司存在许多违规交房问题,业主们已经多次和开发商进行沟通,但时至今日,问题仍未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未出示相应书面材料
济南市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时并未将完整的楼房合格文件出示给业主,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相关书面证明。另外,业主购买房屋的实测面积测绘图,水电暖等设施已配套到位安装进户的证明等还未出示。
二、存在虚假宣传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销售称该小区在车辆管理上做得非常到位,人车分流。但实际交付后,三号楼车库入口和楼道口正相对,并且三号楼和车库入口距离太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楼内居民常常受到噪音的困扰,和宣传时的人车分流并不相符,业主希望骏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尽快对此做出整改。
三、存在安全隐患
该小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空调外机预留安装位置尺寸不够,给小区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险。另外,该小区的排污设施做得并不到位,地下车库有沉淀脏水井,开发商并未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排水沟,导致排水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阴雨天气则会导致积水无法排出。近期发生车库积水,严重危害业主的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
四、出行质量问题
截至房屋交付时,该小区的东大门至今还未开通,造成许多业主出行不便。
五、未履行承诺、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根据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中承诺会给业主安装指纹锁,但房屋交付后,开发商并未遵守承诺,另外,还需业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并缴纳高昂的垃圾运输费和车辆管理费等。
六、公共区域地面和绿化质量问题
在交房后,业主发现地面未经硬化就直接铺设沥青,并且排水系统不到位,一到下雨天气地面出现严重积水,短短一个半月就出现地面多处压烂。因此怀疑开发商存在为赶工期,并未保证工程质量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因此,济南市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以下交付义务:1、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2、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3、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
《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济南市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房屋还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就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导致存在一系列质量问题。另外,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等行为,都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业主们希望骏祥房地产能够重视业主的诉求,将存在的问题合理解决,还业主们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来源:微博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6503260040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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