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交易存废之争再起关键是要解决市场操纵和恶意砸盘做空问题

杜坤微 2024-06-29 08:26:45

量化交易该不该停,最近又吵翻了!作为小散一员,个人对量化交易观点是只要合规合法,不进行市场操纵,没有必要太在意。

据金石杂谈,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建议,对市场诟病比较多的,程序化交易、量化交易以及转融通等,也可以考虑通过严格的限制或者是暂停高频交易以及暂停转融通,来减轻市场的担忧。但是但斌认为量化停了,A股的流动性更会急剧萎缩,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但再跌找“替罪羊”,真不好说,一切都有可能……;可能是意犹未尽吧!但斌又再次(是不是笔误?)基础上加了一句话:如果都停了,A股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笔者没有对金石杂谈的文章与有关人士的原文进行核对。但两人分歧是很明显的。

量化交易业内人士认为,“中国量化已经承受了太多莫须有的恶意,说量化砸盘纯属无知,不是傻就是坏。永远满仓的中国量化基金,才是大A的脊梁。”但是其他市场人士认为量化交易是开着收割机割韭菜,量化交易遭遇中小投资者的一致性反对,主要是认为造成极大不公平,量化交易可以实施变相的T+0,而投资者则是只能T+1交易。证监会则是相对客观,认为“在特定市场环境下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个人认为量化交易存在助涨助跌的作用,弱势市场可能带来市场超调的风险。

目前量化交易占据总成交比例大概是20-30%,占比并不低,可见对市场流动性还是很重要的,贸然全面叫停,需要增量资金进场接盘量化交易抛售的股票,否则很容易出现非理性波动,甚至出现部分股票连续跌停的风险,导致杠杆资金爆仓带来的螺旋式下跌。

因此量化交易要规范要限制,也不能贸然叫停,否则资本市场会出现非理性波动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谁也无法承担的后果。个人观点,量化交易可以存在,但需要解决量化交易和主观多头之间的交易公平性问题。

首先量化交易不能从事市场操纵,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关于高频交易管理,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将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认定为高频交易。个人观点,量化交易挂单申报可以不受限制,但是频繁申撤单必须得到严格规范。

证券法规定,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属于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定形式,量化交易每秒撤单可以达到300次单日可以达到20000笔以上,仅仅作为高频交易看待,这是不公平的,根据市场操纵有关认定标准,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属于频繁申报、撤销申报,其二是《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项规定了虚假申报操纵的入罪标准,即当日累计撤回申报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证券撤回申报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撤回申报的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因此量化交易撤单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就可能涉嫌市场操纵,监管应该进行必要的核查,一旦认定是市场操纵,就应该根据证券法处罚,量化交易不能凌驾于证券法之上成为超级投资者。

其次是量化交易不能成为恶意做空者,量化交易可以存在,但不能凭借持股优势、交易优势,恶意砸盘谋求非法利益,只要涉嫌恶意做空,就应该重罚,甚至移交司法。

量化交易是可以赚取股价波动的钱,但绝对不能赚取不义之财,毕竟量化交易在市场处于低迷不振之际,存在助跌作用,如果量化交易抓着市场低迷特征,反复砸盘,带来股价和指数非理性下跌,这就是恶意做空。

个人观点,资本市场没有绝对的公平,量化交易赚的是波动的钱,而投资者赚的是长期股价上涨的钱,只要不是过度投机参与短线炒作,量化交易跟我们投资是没有太多关系的,但投资者频繁短线交易,量化交易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毕竟个人干不过量化交易,那就很容易成为量化交易的韭菜。

证监会主席吴清6月19日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最大的市情,强化对高频量化交易、场外衍生品等交易工具的监测监管,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适应性。对各种利用技术信息持股等优势,扰乱市场非法牟利的行为,紧盯不放,露头就打。

量化交易可以存在,但不能操纵股价,更不能恶意做空牟利,量化交易敢于操纵市场,敢于恶意做空,就应该露头就打,绝对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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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坤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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