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男子在出租屋内将女友侵犯,女友选择了报警求助,很快男子就被抓获归案,检察院建议量刑4年6个月,谁知这个时候,女友却跑了出来说将来我们要谈婚论嫁,希望能从宽处罚。网友:早干什么去了?
据悉,事情发生在2021年5月20日这一天,男子齐某便邀约女子刘某外出吃饭逛街,吃完饭后,两人一同回到了出租屋。
齐某见刘某已经和自己一起回住所,加上当晚两人一起吃饭又一起过节,所以,齐某就想当然的认为,对方愿意和自己亲密一番。
不过,刘某却反抗起来表示自己不愿意,而齐某却认为对方是半推半就,于是就强行发生了关系。
完事之后,齐某开着车带着刘某又在外边兜起了风,直到第二天一早,刘某选择了报警求助。
很快,齐某就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立案,检察院据此建议量刑4年6个月。
而齐某却表示,自己不知道这是犯罪,如果是犯罪,自己甘愿受罚。
此时,刘某表示,事发当天,自己已经和齐某分手了,因为个人原因,暂时住在了齐某的出租屋里,不过,刘某却对齐某予以了谅解,表示将来还会谈婚论嫁。
事发后,有人说,刘某真的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既然要结婚,那么报警干啥,真的结婚了,丈夫有犯罪记录,孩子怎么办?
还有人说,女方说将来谈婚论嫁,其实就是一个幌子,拿到了赔偿,给男方出具了谅解书,以后大家各走一边,谁也不和谁有往来,只不过出具谅解,总是要有一个理由。
那么,女方事后表示原谅了男方,是否意味着男方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了?
实际上,事发时只要不是自愿,那么就是犯罪行为,事后谅解的,可以从宽予以处理,而不是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若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是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可以和解。
本案中,由于双方并不是民间纠纷引起,而男方被建议量刑是4年6个月,所以,并不能适用上述的和解,但是,如果是获得了受害人谅解,依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
其中,《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就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
那么,齐某获得了谅解的情况下,是能够获得最高40%的减刑的。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齐某获得了谅解,加上双方将来会谈婚论嫁,因此,判决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这就意味着,齐某是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的,而是直接到社区报道,只要是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齐某再没有实施新的犯罪,那么,原判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
至于刘某会不会真的和齐某谈婚论嫁,就是另当别论了。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分手后,双方关系就是普通人了,就算是恋爱关系,也不能强行侵犯对方,这样做,只有一个后果,就是涉嫌犯罪了,虽然齐某辩解自己不知道这是犯罪,但是,不知道与不处罚,完全是两码事。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